《铁路大亨》 航运垄断(2)

    然而,有人却与利文斯顿的垄断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丹杰菲尔德写道:

    反垄断诉讼在1811年达到高潮。当时,奥尔巴尼21名有志之士的“希望号”(Hope)蒸汽船开始在奥尔巴尼-纽约之间航行,公开与利文斯顿的蒸汽船竞争。他们还威胁说,该船的姊妹号—“坚毅号”(Perseverance)随后也将加入竞争,而利文斯顿自然通过法庭予以反击。1812年3月,纽约的衡平法院审判长詹姆斯•肯特发布了禁止“希望号”航行的永久性禁令。肯特的判断依据归根结底就是这么一个命题:纽约州某些蒸汽船的垄断行为是否违法了《宪法》?作为地方权利的拥趸,肯特认为他们没有违法《宪法》。他说,很显然,如果国家法律与州法律有所冲突,应以国家法律为准。但是该案例不适用于这条规定,因为所有始于州内的问题都应该完全依照州法律予以解决。由于得到了肯特这位国内最受尊敬的法官的支持,垄断方的地位自然也就无人可撼动了。

    在此过程中,新泽西及纽约的蒸汽船航运贸易很快变得错综复杂、扑朔迷离起来,而一切都源于纽约蒸汽船的航运垄断。1812年,因为对富尔顿—利文斯顿的垄断阻挠了新泽西东海岸的水上贸易这一事实早有不满,新泽西议会授予新泽西任何公民以其道还治其身的权利:由于新泽西公民的蒸汽船开到纽约就有被抓的风险,因此新法案授权他们将任何驶入新泽西水道的纽约蒸汽船扣留。一年后,新泽西议会进一步授予即将离职的总督亚伦•奥格登在新泽西水道上从事航运贸易的独家许可:这张许可证几乎就是邻州议会授予利文斯顿和富尔顿的独家经营权的翻版。接着,利文斯顿停止了在拉瑞坦河上每日往返于曼哈顿-新布伦兹维克航线的“拉瑞坦号”(Raritan)。而奥格登的“海马号”(Sea Horse)则试探着进入了纽约港,最远到达贝德罗岛,在那里,奥格登让乘客换乘一艘帆驳船,很快就可以横穿纽约湾到达怀特霍尔码头。

    奥格登是一位复杂而富有争议的人物。他出生于如今的新泽西州伊丽莎白市,1733年毕业于新泽西学院(现在的普林斯顿大学)。之后,他在殖民军队中当过兵(包括在约克镇服役),做过律师,当过积极的联邦党人(之后在艾塞克斯镇成为一位文员),后来当上美国的参议员,最后成为总督。此人刚愎自用、傲慢自负,在公众中树敌不少,他最后也是倒在自己的这些秉性上。莱恩写道:“作为总督,奥格登让他的政治反对派深恶痛绝,他们甚至愿意不顾尊严也要对他进行私人报复。1815年,新泽西议会撤销了授予奥格登的垄断权,旨在对顽固执拗的共和党人施压,其中一个共和党人还被强行拉入议会进行投票。”

    奥格登在新泽西的垄断权被粉碎后,不甘心就这样被排挤和算计,为了报复,他前往奥尔巴尼,就富尔顿-利文斯顿的垄断地位向纽约议会提起了诉讼。可能是因为罗伯特•利文斯顿在1813年去世,紧接着罗伯特•富尔顿也在1815年去世,因此,奥格登才能够对该集团的利益构成强有力的威胁。虽然奥格登并未推翻议会对富尔顿—利文斯顿的继承人所授予的垄断权,但是,他却让议会受理了此案,而且仅以一票之差惜败,这本身就足以令反对派大跌眼镜了。由于担心奥格登卷土重来,而且在下次可能取得更佳战绩,罗伯特•利文斯顿的兄弟约翰决定与奥格登合作,将独家许可权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他,允许其从内瓦克湾的伊丽莎白,经奇尔文科河到下纽约湾的怀特霍尔码头之间经营航运。这样,利文斯顿家族就化解了奥格登的威胁,并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坚定的盟友。(约翰•利文斯顿在1808年以经营毛收入的1/6,从他的弟弟和富尔顿手里购买了从下曼哈顿到史坦顿之间经营蒸汽船航运的垄断权。)

本文摘自《范德比尔特的财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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