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发展市场经济是使房地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点的基本条件(11)



  合理的价格水平必然与合理的价格构成有直接的联系,因此从价格构成上分析和解决问题要比单独压低房屋的总价更为重要,就像压低汽车的总成本,首先要降低各种零配件、组合件的成本一样。

  如果仅用政府大量减免地价的方式解决房价的高低问题,肯定会成为无源之水,只解近忧不解远虑。政府并不具备采用减免出让金的方式去全部包揽下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的实力,同时由于无法筛选和控制购房者,大量的政府优惠政策将被中高收入者不合理享受,这样不但不能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反而会加大两级生活水平的分化。

  不能单纯地从房价的高低去评论市场,根据1988~1998年的统计分析,全国住房的销售价格上升时市场的销售总量也在上升,而销售价格下降时销售的增长幅度也在下降,房价高时也正是交易和投资生意最发达之时。更不能从收入的高低去评论房价,全世界没有几个国家和地区的房价是按平均收入的4~6倍计算而实现的,特别是用地紧缺的国家和地区更是如此。东京和香港的房价不但接近而且大多超过户均年收入的10倍,美国许多地区的房价略低于中国国内某些城市的房价水平,但其用地的成本和建筑成本却只有中国国内同等城市的几分之一。经济发达国家的居民收入为市场化的劳动力价格,其较高的生产力能创造出较高的剩余价值。中国传统的低分配、高积累不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是不可能解决收入水平提高的问题的,这种低收入的水平不应收取过高的地价和建造过好的房屋。因此不从实际出发进行细致的分析,仅从表面现象评论房价和收入的关系是对民众的误导,是对市场机制的破坏,特别是在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生活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更是如此。重要的不在于房屋本身的价格高低,而在于其价格的构成是否合理;不在于房价与家庭收入的比例,而在于是否按市场经济的方式确定了合理的家庭收入。

  堵住旁门,打开正道

  在住房制度的改革中我们始终不能打破平均分配和福利制度的僵局,在考虑政策出台的起点时,我们始终首先考虑的都是低收入者的问题和分配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如果政策中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放在保障体系中解决,将超出保障线收入以上的人纳入市场中解决,我们讨论问题的起点就一致了。

  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是首先用市场中的商品房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的,高标准优质环境的商品房永远会先在有钱人中出现才有可能产生和形成商品房市场。中国也不可能不让富人(中高收入者)先住商品房而让穷人(低收入者)先住好房子。恰恰是这种矛盾的心理状态才造成了现有的错误的房改政策和被歪曲的房地产市场。



本文摘自《任志强的地产人生》


第18节:发展市场经济是使房地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点的基本条件(11)   任志强中国房地产思考:任志强的地产人生 在中国房地产界,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因敢说真话,并用辛辣的语言屡出惊人之语,而被称之为“地产狂人”、“地产界的堂·吉诃德”。十年前中国地产业乱象初现,任志强就已针对当时地产界的问题,提笔挥毫,以一篇篇专业性极高的文章厘清各种现象,其中不少观点在后来房地产的发展过程中得到验证,这些观点即使在今天看来仍有极高的可借鉴意义。《任人评说》一书是对任志强十年前有关中国房地产业态、政策、现象等方面文章的系统性梳理,书中任志强对房价评价方式、政策得失、房产物权、物业管理、旧城改造等各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深挖现象背后的根本原因,呈现任志强对中国房地产业的思考、观点和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