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谈判方式(25)
向前看,不回头。令人惊讶的是人们经常只是被动地对别人的言谈举止作出反应。两个人经常会陷入一种类似谈判的对话,而实际上完全不是以达成协议为目的。他们在某些问题上有分歧,你一言、我一语,争论不休,好像是在试图达成一致意见。事实上,这样的争论完全只是表面形式,或者说仅仅是一种消遣。每一方都想占上风,或是搜集证据,以巩固自己对另一方固有的看法。没有哪一方在寻求共识,甚至连试着影响对方的念头都没有。
如果你问两个人为什么争吵,回答几乎都是因为什么事而不是出于某个目的。无论是夫妻之间,公司与工会之间,还是公司之间,人们在争吵的时候总是被动地对另一方的言行作出反应,而不是主动地为自己的长期利益作打算。“他们可不能这样对待我!如果他们想这么干,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我不会放过他们的。”
问“为什么”这个问题通常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一种是回头看,找原因,认为我们的行为是由已经发生的事情决定的;另一种是向前看,找目的,我们的行为取决于自己的意志。当然,在决定采取行动之前,我们无须就自由意志论和决定论展开一场哲学辩论。无论是听凭自由意志占了上风,还是坚信自己的行为是早已注定的,我们都作出了选择。事实上,我们可以选择向前看还是回头看。
向前看比回头看更符合你的利益。不要与对方争论已经发生的事情——上一季度的成本(太高了)、上周采取的措施(没有得到充分授权)或是昨天的业绩(有负众望),谈谈你希望将来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不要要求对方解释昨天的行为,而应该问“明天谁该做什么了?”
具体而不失灵活。在谈判中,既要站稳立场,又要乐于接受各种新想法。人们经常图省事,谈判前不作任何准备,只是到时候坐在那儿听对方提出什么建议和要求。
怎样在确定利益之后形成具体的选择方案,同时又不失灵活性?要将利益转化成具体的选择方案,首先应当问一下自己:“如果对方明天同意接受我的建议,那么我希望对方同意什么?”为了保持灵活性,你制订的每一份选择方案都视作是在阐明自己的利益。多考虑几种能满足你利益的方案。阐明自己的利益是关键。
在谈判中一开始就摆出自己的立场确实能帮助立场式谈判手得到一些好处,但提出建议、阐明自己的利益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比如,在棒球队员的合同谈判中,球员代理人可能说:“亨德森希望自己的收入能体现个人价值,年薪500万差不多能满足他这方面的要求。他还需要一个稳定的工作,签五年期的合同他应该能接受。”
本文摘自《哈佛最为权威的谈判著作GettingToYes中文版》
无论你愿意与否,你都是一名谈判者。谈判是生活中无法避免的现实。你要和老板商量提薪,要和小贩讨价还价,要和家人商定度假目的地……常见的谈判策略大多属于温和或强硬的方式。温和的方式总是尽力避免摩擦和冲突,为了达到共识,往往很快做出让步。强硬的方式则以战胜对方为目标,坚守立场,常常导致两败俱伤。
还有第三种谈判方式,它既不温和也不强硬。“哈佛大学谈判项目”提出了一种“原则谈判方式”。这种谈判方式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寻求解决方案,强调把人和事分开,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当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让谈判结果基于某些客观的标准。 “原则谈判方式” 不需要装腔作势,也不需要耍花招。它可以帮助我们得到想要的东西而又不失风度,让我们公平有理的同时又能保护自己不被对方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