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谈判方式(29)

    以为馅饼大小是不变的

    缺乏创造性选择方案的第三种解释是,谈判双方把形势看做是胜负之争,即争论的结果不是我赢就是你赢。谈判往往像是一场“定量”的较量:以汽车价格为例,你多得100美元就意味着我损失100美元。如果所有选择方案明摆着只能以损害我的利益为代价才能满足你的话,那何必费心去创造方案呢?

    认为“他们的问题应该由他们自己解决”

    创造合乎实际的选择方案的最后一个障碍在于,谈判双方考虑的仅仅是自己的眼前利益。如果一位谈判手希望最终结果能够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那么他就需要找到满足对方利益需求的解决方案。但当一方使问题带上感情色彩的时候,就很难将自己置身事外,并想出能满足双方利益的明智办法:“我们自己的问题已经够多的了,他们可以解决他们自己的问题。”而且,人们往往从心理上不愿承认对方观点的合理性;似乎想办法满足对方利益就是跟自己过不去。缺乏长远目光,只顾自己,导致谈判者只能形成片面的立场,片面的论据以及片面的解决方案。

    解决办法

    于是,为了寻求富有创造性的选择方案,你需要做到:(1)将创造选择方案与评判方案二者分开;(2)扩大谈判桌上的选择,不要只寻求唯一的方案;(3)寻求共同利益;(4)找到让对方容易决策的方法。下面对上述步骤分别进行讨论。

    把创造与决定过程分开

    由于评判阻碍了想象力的发挥,所以应把创造行为与评判行为分开,把思考可能方案的过程与从中进行选择的过程分开。先创造,再决定。

    

本文摘自《哈佛最为权威的谈判著作GettingToYes中文版》


第二部分 谈判方式(29)   无论你愿意与否,你都是一名谈判者。谈判是生活中无法避免的现实。你要和老板商量提薪,要和小贩讨价还价,要和家人商定度假目的地……
  常见的谈判策略大多属于温和或强硬的方式。温和的方式总是尽力避免摩擦和冲突,为了达到共识,往往很快做出让步。强硬的方式则以战胜对方为目标,坚守立场,常常导致两败俱伤。
  还有第三种谈判方式,它既不温和也不强硬。“哈佛大学谈判项目”提出了一种“原则谈判方式”。这种谈判方式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寻求解决方案,强调把人和事分开,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当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让谈判结果基于某些客观的标准。  “原则谈判方式” 不需要装腔作势,也不需要耍花招。它可以帮助我们得到想要的东西而又不失风度,让我们公平有理的同时又能保护自己不被对方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