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白白购买二手房》 二手房交易流程(4)
5.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办完上述手续后,在房地局规定时间内持完税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同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向卖房人发放“办结单”。
6.放款给卖房人
保证机构根据卖房人手中的“办结单”,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资金划转给卖房人。自行划转资金的,可在此时将尾款交给卖方,因为产权已转移到其名下,也可留部分尾款,等物业交割完毕后交清。
7?物业交割
买卖双方自行或者由经纪公司经纪人陪同,进行水、电、燃气等物业交验,同时签订“物业交割单”。另外,买方还应与该套房屋的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合同》,特别是对于公房,因为公房在出售前的物业费及供暖费是由原产权单位代缴的,但出售后,应由新产权人自行承担,原产权单位不再负责。所以原业主应督促买方与物业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合同》,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二)房屋已设定抵押
二手房买卖时,买房人一次性全额付款且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交易流程如图4.3所示。
图4-3 房屋已抵押购买一次性全额付款交易流程图
1.二手房上市办理
对于已设定了抵押的房屋除了需还清银行欠款外,其他上市办理条件与“房屋未设定抵押”程序相同。
2.买卖双方签约
买卖合同的签订流程与“房屋未设定抵押”相同。只是若通过经纪公司买房,需要与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签订《××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划转协议”)。“划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保证机构应持“划转协议”及其他材料到“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开户行”)为买卖双方设立个人存款账户(买卖双方也可提供现有账号)。开户行应建立买卖双方个人账户与“专用账户”之间的账户联系,确保交易结算资金在买卖双方个人账户与“专用账户”之间封闭流转。
3.买房人缴款
买房人将购房首付资金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保证机构的“专用账户”内(除买卖双方在“划转协议”内约定由卖房人直接收取购房定金的,全部首付房款均应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划转),开户行向买房人开具“交存凭证”。
小提示
开户行向买房人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交存凭证》(以下简称“交存凭证”),买房人持“买卖合同”、“划转协议”及“交存凭证”向保证机构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卖房人直接收取定金的,还应提供收款凭证。
本文摘自《明明白白购买二手房》
本书主要介绍了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买房前的准备、中介机构的选择、购房前如何进行实地考察、房屋交易细节、合同怎样签才能避免纠纷、贷款如何精打细算六部分内容。通过阅读本书消费者可以增强在购房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规避交易风险,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