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行为:构建责任管理的启明星(10)

  ●企业家是最大责任承担者;岗位责任是各级人员的责任基础

  企业组织里“最重大责任岗位”,是“企业家责任岗位”;企业组织里“最重大责任承担者”,是企业组织里的“企业家”。可能是董事长、CEO、总裁、总经理、老板、企业主等称呼。在这些称呼和权利符号的背后,意味着他们是企业组织里最重要的责任承担者。企业组织里最重大的责任,是确认企业未来方向与战略的“决策责任”,企业不能像无头的苍蝇一样乱飞乱撞、也不能随波逐流走哪算哪。在企业组织里,只有企业家才是企业未来的方向和商机确认与决策者——这是无人可以替代的“企业家”的责任。如果董事长、CEO和总裁们在取得一定的成功后,逐渐地感受到权利的美好与个人私欲的扩张,而不是时时意识到责任的重大与风险,那么,企业就将悄悄地滑向失败的边缘——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大量企业失败的案例,都包含了企业家本人“责任丢失”的重大责任。

  与企业家相对,各级企业人员的岗位责任是各级人员的责任基础。提高决策能力和承担更多的责任,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目标。

  责任能力通常不会一下子突飞猛进,但是却能够或快或慢地逐步增长。罗杰R26;马丁的责任阶梯为我们分析责任提供了一个很有用的工具:

  “责任阶梯帮助我们理解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责任也在增加。这不仅减少了责任病毒的产生,而且也加快了个人发展的脚步。责任阶梯所提供的一次一小步的方式使我们能够循序渐进,减少了承担过多责任或逃避责任的情况的出现。这种方式还给我们提供了衡量我们的进步的基准。当我们看到自己可以承担起某一等级的责任的时候,就可以向更高一级进军了。这样一个逐渐的进步会定期给我们以鼓励,同时也减少了我们对失败的恐惧。”

  ●重大责任需要企业重大投入

  在实际的工作中,无论组织还是个人,往往在责任面前的授权和资源不能够做到有效匹配。孙景华先生在他的《永不消失的责任》的开头语中举了一个例子:

  在中国江西的一个乡镇,某烟花制造企业发生了特大爆炸事件,结果是直接责任人,一个企业组织里最底层的普通安全管理员,承担了最严重的责任后果,被捕入狱,并判处所有责任人员中最重的刑期。这是令我们非常困惑和“愤愤不平”的事件,一个只拿区区几百元人民币薪水的最底层员工,既无任何人财物处置的权力、也无高额的利益收入,但却承担了企业里最重大责任的惩罚!

  在此孙景华先生提出了一系列耐人寻味的问题:

  “这位安全管理员身上所发生的责、权、利严重的错位问题,究竟是企业组织管理理论的原则发生了错误?还是这家企业没有按照组织管理理论原则去执行——譬如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给这位责任最重大的普通安全员,以企业里最高的薪水、最大的危机时的人财物的处置权力?我们想知道在这个事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问题?面对这位安全管理员身上所发生的责、权、利严重的错位问题,我们以往的提问方式是: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安全管理员是否尽职尽责了?如果安全管理员没有尽到职责,他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样的提问方式,实际上是以‘已经存在的岗位’为起点,强调岗位责任、人员配置和责任缺失后的惩罚——这是试图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试图找出问题原因的方法。”

  在现实管理中,我们所看到的,是大量的责、权、利不对等的现象,在此,我们的观点是:重大责任要有重大投入与之相配套,包括权利、培训咨询、文化建设、人力投入等,这应该成为我们管理者应该正视的一个现实问题。

  结语

  责任常常被误解为是主动承担任务——主动承担责任其实是在说“责任心”、而不是在说“责任”。事实上,责任是一个被动词,责任是“(被他人或外界所赋予的)分内应做的事情”——无论是企业组织还是个体个人,责任的这一性质,使得责任成为了“不得不承担的任务”。当推卸责任的行为发生时,事实上是推卸掉了“必须承担”的使命和任务;当责任不能被有效承担起时,事实上是责任能力的缺失导致了责任的缺失;既没有责任心又没有责任能力的现象发生时,责任就将全面的缺失,并将付出组织或个人生存崩溃的代价。

本文摘自《人类失去责任,世界将会怎样?》


五项行为:构建责任管理的启明星(10)   一个缺乏责任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民族,一个缺乏责任的人是不可靠的人!
一个缺乏责任的组织是注定失败的组织,不管这个组织看起来是多么的强大与可怕!
著名管理大师德鲁克说:“责任保证绩效。”一个高效率的团队必然是由一群充满责任感的成员所组成的。对于员工来说,要提升工作的业绩,必须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对于企业来说,提高团队绩效的好方法就是提升员工的责任感。
本书提出“工作就是责任”,将“责任”这个概念进行了深入、生动的具体阐述,提出了“责任感的5项基本特征”、“妨碍人们责任感的4种病症”以及“责任感修炼的6个步骤”,具备很强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无论对于企业员工还是企业管理人员,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