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仁医仁术(10)

    在明辨义利中审视医学

    程颢说:“天下之事,唯义利而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义利的意蕴十分丰富。但就义利关系而言,“义”的主要含意是善、公正、正义、正当;“利”的主要含意就是利益、好处、名利等。先秦诸子在义利之辨中,思想迥异。墨家提倡“义利相交”、“兼相爱,交相利”;法家强调求利是人性使然,肯定好利喜利;庄子“绝仁弃义”、“绝巧弃利”,逍遥于义利之外。占据中国传统文化主导地位的儒家则取“重义轻利,以义制利”的价值模式。“义”成为儒家价值体系中的最高价值。历代大儒多通过“义利之辨”,确立是非之标准、审视行为之善恶、度量人格之境界、把握公私之分寸、看待人生之得失。

    在中国思想史上,义利之争延续数千年不断。虽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义利”的实质内容有不同,但核心的价值内涵依然不变。当今社会正处于“千年未有之变局”,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各个方面都处于快速变化、发展的状况。在此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义利之辨”、“义利之争”再次成为人们审视、把握、度量各种各类事件、行为、政策、问题的方向、标准及钥匙。当前,医学的发展,医学高新技术的研究应用,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等就处于“义利之辨”的核心旋涡之中。在市场机制下,医学的、医疗的公平、公正、道义、善行、义务与效率、效益、利益、权利等等的关系如何把握,孰轻孰重,确实成了错综复杂、又必须重新理清的矛盾体。医疗卫生事业的属性、医疗卫生政策的制定、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方向、有限的卫生资源的分配、高新生物医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等,都需要通过对其中“义”与“利”的认真审视与明辨,来确定方向,确立标准。在这些事关医学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问题上,不能义利不分,也不能只讲义、不讲利,更不能只言利、不言义。现代医学应当深刻理解“义”与“利”的对立统一关系,义利并举,以义为本,以义导利,以利辅义,相辅相成,确立“义”的价值核心地位,确认“利”的价值正当性、合理性及必要性,在明辨“义”与“利”这对矛盾体的既对立又同一的矛盾运动中,推动医学健康发展,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008年12月13日听取昆明医学院董副院长关于中医学义利的讲解

    

本文摘自《盛天下之理鉴世间之事》


第七章 仁医仁术(10)   《天鉴》是作者二十年的学习心得、生活体验和履职感悟,涉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诸多方面。作者将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基于实践的探索和理论的思考,娓娓道出治国理政之道、养身正家之道、仁医仁术之道。内蕴真、善、美,外显情、理、志,充分表达了至真的认识、至善的行为和至美的追求,充分表现了作者的激情、理性和意志力。何谓“天鉴”?乃“素心真履,天人共鉴;盛天下之理,鉴世间之事”之谓也。“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中国历代知识分子所最尊崇的信条,在本书中得到了具体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