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资源税的纳税申报及会计处理(2)

  

第五章  资源税的纳税申报及会计处理(2)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申报缴纳资源税。

  二、本表由纳税人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黑色)纳税人留存;第二联(红色)用于税务会计核算;第三联(蓝色)主管地税机关存档。

  三、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交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本文摘自《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第五章  资源税的纳税申报及会计处理(2)   本书旨在帮助广大的纳税人、注册税务师等财税从业人员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阅地方税的有关制度及操作实务,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变化,更好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本书共分为十篇,分别介绍了资源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十个税种的基本理论、基本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如何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申报和会计处理。 本书内容丰富实用,法律法规翔实准确,查询方便,是广大纳税人员和财税从业人员不可缺少的案头工具书,也可作为财税专业广大师生的教学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