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印花税概述(2)

  3.缴纳办法特殊。印花税实行纳税人自行贴花完税:在纳税义务发生时,根据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和适用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一次足额粘贴在应税凭证上;最后由纳税人按规定对已粘贴的印花税票自行注销或画销。其他税种的缴纳方法一般是:纳税人拟申报纳税,再由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应纳税额,最后由纳税人办理缴纳税款手续。

  第三节 我国印花税改革的政策取向

   一、现行印花税存在的问题

  1.印花税的税目与其确定基础不一致,不能全面反映经济活动特点

  现行印花税列举的税目主要有五大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其他凭证。其中,合同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课税对象,而《合同法》是规范合同的最主要法律,因此,《合同法》与印花税税目息息相关,是确定印花税税目的重要基础之一。现行《合同法》在对原来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合并、修改的基础上,对合同重新进行了分类、归纳,重新调整了具体的法律规范。而现行印花税目仍根据原三法制定,未作任何调整,与《合同法》在合同名称、种类、内容上产生矛盾,不利于规范合同关系,易形成征税缺口。新《合同法》使印花税税目的调整成为必要。

  2.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印花税提出新的挑战

  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无纸化交易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合同、凭证隐匿于无形,印花税原有的课税对象——合同、账簿、产权转移书据、结算凭证等不复存在;合同金额等计税依据由于电子付款中的加密技术等原因很难确定。我国现行印花税制是针对传统交易方式而订,还未制订与电子商务相对应的条款,存在征税盲区,在不同交易方式、不同国家、不同纳税人之间形成不公平待遇,极易造成税款流失,损害国家利益。

   二、印花税的改革对策

  1.调整税目,与现行《合同法》协调统一

  《合同法》是在三法基础上调整、修订而成的,在分则中共列明15种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合同类型的转变要求印花税税目应作必要调整以保持和经济交往中的合同、凭证的一致性。

  

本文摘自《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第一章  印花税概述(2)   本书旨在帮助广大的纳税人、注册税务师等财税从业人员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阅地方税的有关制度及操作实务,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变化,更好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本书共分为十篇,分别介绍了资源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十个税种的基本理论、基本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如何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申报和会计处理。 本书内容丰富实用,法律法规翔实准确,查询方便,是广大纳税人员和财税从业人员不可缺少的案头工具书,也可作为财税专业广大师生的教学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