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越俎代庖——越位执行

  当前,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职能越位现象十分严重,成为中央关注的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问题之一。

  事实上,政府和干部的权力是有边界的,其权力宪法法律法规上规定得清清楚楚,文件也写得明明白白,一些政府的干部却因缺乏法律法规常识,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把本不该属于自己的权力放大。比如,某市城区发出了“为了保证雪后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以及市容的整洁,诚请大家共同参与到雪后的扫雪铲冰工作中来”的倡议书。按照该市城管部门制定的“门前三包”制度:各个商家应该自扫门前雪,白天降雪的,应当随时清扫,2小时通路,4小时消除;夜间降雪的,应当在次日10时前清扫干净。未能及时清除干净的,“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将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看来,倡议书与其说是在号召、倡议市民承担起公益活动的义务,倒不如说是一纸强制市民进行义务劳动的“最后通牒”。长久以来,我国的城市管理一直都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这种制度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由于它在法理上的天然缺陷,很容易在执行中流入“公益活动行政化”的误区。本来,城管、环卫作为行政职能部门,是维护市容的执行者,市民则是对他们职能履行情况的监督者,如今,角色完全错位,执行者将本职工作以任务的形式强行摊派给市民,自己却以监督者的姿态高高在上,指手画脚,“行政越位”。

  目前,“越俎代庖”已成为很多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习惯性思维。造成这种恶果的原因,关键就是行政权的无限扩大,缺乏约束;没有树立公共服务意识,不尊重法制和权利;不严格依照法律、制度、程序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规范管理,而是肆意扩大权力,忘记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道理。

本文摘自《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


十、越俎代庖——越位执行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副处长、副研究员徐珂博士在他的新作《政府执行力》一书中指出,良好的行政文化环境能陶冶各级政府干部的情操,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它既包括办公设施、信息化建设等硬件环境,也包括反腐倡“廉”等内在软件环境。而对于政府执行力有着深远影响的则是软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