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谈判方式(39)
协议总是建立在分歧基础上。如果让你一开始谈判就在事实上与对方达成共识,那该有多么荒谬!这好比想买股票的人努力说服卖股者股价会涨一样。如果他们真的认为股价会涨,就不会出售股票了。交易成为可能是因为,买方认为股价会涨,而卖方认为股价会跌。双方认识上的差异才促成了这桩生意。
许多富有创造性的协议正是反映了协议产生于差异的原理。利益和信念上的差异使协议可以对你非常有利,而又不需要对方付出什么代价。正如下面这首儿歌所唱的:
杰克·斯普拉特不吃肥肉,
他的妻子非肥肉不吃。
于是两人乐悠悠,
吃光了盘子舔净了油。
最利于双方达成协议的差异类型是利益差异、观念差异、不同的时间观、不同预期和对风险的不同态度等。
利益上有何差异?下面我们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利益差异:
一方更关心的是:另一方更关心的是:
形式内容
经济方面的考虑政治方面的考虑
内部问题外部问题
象征意义上的考虑实际的考虑
即期利益长期利益
特别结果关系
物质利益意识形态
进步尊重传统
先例现例
名望、声誉结果
政治得分点集体福利
本文摘自《哈佛最为权威的谈判著作GettingToYes中文版》
无论你愿意与否,你都是一名谈判者。谈判是生活中无法避免的现实。你要和老板商量提薪,要和小贩讨价还价,要和家人商定度假目的地……常见的谈判策略大多属于温和或强硬的方式。温和的方式总是尽力避免摩擦和冲突,为了达到共识,往往很快做出让步。强硬的方式则以战胜对方为目标,坚守立场,常常导致两败俱伤。
还有第三种谈判方式,它既不温和也不强硬。“哈佛大学谈判项目”提出了一种“原则谈判方式”。这种谈判方式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寻求解决方案,强调把人和事分开,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当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让谈判结果基于某些客观的标准。 “原则谈判方式” 不需要装腔作势,也不需要耍花招。它可以帮助我们得到想要的东西而又不失风度,让我们公平有理的同时又能保护自己不被对方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