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谈判方式(44)
第五章坚持使用客观标准
不论你多么理解对方利益,不论你多么善于调和双方的利益,也不论你多么重视双方目前的关系,你总要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那就是双方的利益相互冲突。即便讨论实现“双赢”的战略也无法掩盖这一事实。你希望房租再便宜些,房东则希望能抬高一些;你希望明天到货,而供应商则更愿意下周送货;你当然期望能在看得见风景的大办公室里办公,而你的合伙人也期望如此。这些分歧都是无法掩盖的。
凭意愿决定会付出巨大代价
通常为了解决分歧,谈判人员容易陷入立场上的争执,即讨论他们愿意和不愿意接受的条件。有的谈判者可能会要求调整方案,不愿接受现有条件。有的谈判者可能因为坚持己见而要求对方做出巨大让步:“一口价!50美元!”有的谈判者则会做出大方的姿态,期望得到对方的首肯和友谊。无论谁在争执中表现得最固执还是最大方,这种谈判过程注重的都是各方愿意接受什么。两种意愿相互作用,这样谈出的结果就好比谈判者生活在荒岛上——没有历史,没有惯例,也没有任何道德标准。
正如第一章提到的,凭个人意愿调和分歧将付出巨大代价。如果拿你的意愿与对方的一比高下,这样的谈判既无效率可言也不友善,其结果不是你让步就是他妥协。不管是选择吃饭的地点、接洽一桩生意还是协商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如果不引入客观标准,就无法达成符合标准的协议。
既然凭个人意愿调和利益冲突要付出如此高的代价,那么解决方案就是,独立于任何个人意愿——也就是根据客观标准来进行谈判。
本文摘自《哈佛最为权威的谈判著作GettingToYes中文版》
无论你愿意与否,你都是一名谈判者。谈判是生活中无法避免的现实。你要和老板商量提薪,要和小贩讨价还价,要和家人商定度假目的地……常见的谈判策略大多属于温和或强硬的方式。温和的方式总是尽力避免摩擦和冲突,为了达到共识,往往很快做出让步。强硬的方式则以战胜对方为目标,坚守立场,常常导致两败俱伤。
还有第三种谈判方式,它既不温和也不强硬。“哈佛大学谈判项目”提出了一种“原则谈判方式”。这种谈判方式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寻求解决方案,强调把人和事分开,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当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让谈判结果基于某些客观的标准。 “原则谈判方式” 不需要装腔作势,也不需要耍花招。它可以帮助我们得到想要的东西而又不失风度,让我们公平有理的同时又能保护自己不被对方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