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人权!

  不自由,毋宁死!
  人,生而自由平等!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学术界里,一向有各式各样的论战;法律学者马洛伊教授(Robin Malloy)和波斯纳法官之间的论战,不算顶有名,但是很有启发性,很有微言大义的味道。
  马洛伊和波斯纳所受的教育,都是正统的法学教育;不过,波氏后来接触经济学,进而宣扬经济学。所以,两人之间的论战,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法学和经济分析的论战。他们两人,先在学术期刊上打笔仗;过招之后,自己和别人都意犹未尽。于是,好事之徒,就成人之美的安排一场公开辩论;1989年的某一天,在美国锡拉丘兹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碰面。
  当晚两人唇枪舌剑的内容,后来编成一本书,名为《亚当·斯密和法律经济学的哲学思辨》(Adam Smith and the Philosophy of Law and Economics)。两人口才文采都好,也都留下一些画龙点睛的美言佳句。马洛伊主张,在任何情形下,奴隶制度都是可憎的制度,毫不可取;而且,他表示:
  我不能苟同波斯纳法官所赞成的理论;对于那些不明确反对他立场的学者,我也不能苟同。
  这句话的前半段,是针对事;后半段,是针对人,而且有点火药味。相对地,波斯纳则是作了很生动的譬喻:
  在自然状态下,我们只不过是比较文明的猴子,晃来晃去、彼此飨以石块。……生活在群居社会里的奴隶,要胜过生活在原始状态的自由人。……当奴隶制度取代了对战俘的屠杀,这可是道德上的进化。
  两段话都掷地有声;可是,到底谁的观点比较有说服力呢?也许,由这两段短句中,不容易看出端倪。要分出秋毫,需要更仔细地论证。

本文摘自《当法律遇上经济学》


天赋人权!   当经济学与法学相遇,会衍生出什么样的学问呢?熊秉元教授在说明法律经济学旨趣的同时,回顾了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史,介绍了法律经济学的奠基人物的基本思想。
  作者以平实、精确、有趣、深入浅出的文字,阐释经济行为、成本、效率等概念,建构一套严谨的经济分析架构,并用于讨论契约、正义等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和处理方式,显示经济学上的效率和司法学上的正义确有密切的关联,及互相启发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