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组织发挥作用的证据(4)

2014-03-29 16:06:51

    这次贸易禁令看起来似乎是成功的,但其实它没能保护德国商人的产权,因为布鲁日轻易地就撕毁了与他们签订的协议(Dollinger,1770,第48~51页)。然而,布鲁日却很尊重经常来访的其他外来商人。下面的分析指出了歧视的原因。贸易禁令不是由德国商人单独发起的,而是由布鲁日所有的外来商人发起的,包括势力庞大、组织良好的意大利和西班牙nations。从那次事件中布鲁日得到的教训就是,尊重那些有良好组织的群体的权利,而它清楚知道德国的商人组织并非如此,Kontor没有强制其成员服从决议的能力。

    由于Kontor只包括了目前在布鲁日的德国商人,而不是所有在一次贸易禁令中所有潜在的可能来进行贸易的德国商人,它的制裁威胁就是不可信的。因此,德国商人一度不得不接受这样糟糕的待遇。

    从1307年到1309年发起了另一场贸易禁令,试图迫使布鲁日尊重其与德国人的契约协议。这次贸易禁令只有德国人参与其中。在1280年到1307年间,来自不同城镇的德国商人进行协调和执行禁令的能力得到了改善。1284年,当温德地区的德国城镇对挪威发起贸易禁令时,一个里程碑诞生了。在不来梅商人拒绝参与禁令后,其他的德国城镇将不来梅商人从所有的德国Kontor里驱逐出去。德国城镇已经实现了排斥其成员必需的协调。这种排斥一个城邦的行动后来成了一个特定的单词:Verhansung,说明了这次成就的重要性。

    1307年以后,德国商人承诺对其行动进行协调的能力与针对个别商人群体和城镇的决策的执行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这样就保证了布鲁日忠于他的契约义务,布鲁日将尊重产权的观念就变得自我强化了。布鲁日确实遵循了1307和1309年达成的宪章。结果,弗兰德斯的贸易繁荣起来,在接下来的五十年中得到了扩张(Dollinger 1970,第51页)。正如理论分析所指出的那样,一旦德国Kontor的协调能力以及让其成员遵循决议的能力得到很好的发展,合同执行问题就能够解决,贸易就会得到扩张。

    到那个世纪中期,当布鲁日提供保护的成本急剧上升时,德国城镇间迫使布鲁日提供支持有效率的贸易所需的保护的合作水平又再次上升。大约1350年,汉萨同盟和布鲁日的关系恶化,主要原因是布鲁日不愿意赔偿德国人在弗兰德斯由于英法战争而遭受的损失。汉萨同盟以加强自己的内部组织作为反应。1356年德国商业同业公会召开了第一次大会,会上决定,布鲁日的Kontor应该根据大会的决议来运作。该Kontor明显意识到了城镇之间协调的必要性,因此接受了这一决定。著名的汉萨同盟历史学家Dollinger强调了这个改变的重要性。他写道:“这些参加大会的城镇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律上确立着他们对在外国港口的本国商人的权威。” (Dollinger 1970,第63页)

    1358年,汉萨同盟对布鲁日发起了一次贸易禁令,任何违抗的个人或某个城镇都将被永远驱逐出汉萨同盟。布鲁日试图通过对单个城邦提供特权的方式来打破禁令,这些城邦包括非汉萨同盟的城邦,例如坎彭,以及一个汉萨同盟的城邦,科隆。通过提供这些特权,布鲁日希望破坏新的领导层的威望。非汉萨同盟的城邦接受了布鲁日的条件,而科隆则拒绝合作。这次贸易禁令结果取得了成功,1360年布鲁日向汉萨同盟做出让步。这次,为防止“任何单方面解释”,汉萨同盟“非常详细地”规定了特权的细节,这反映了该群体对城邦所应提供服务的进一步理解。

    德国汉萨同盟的制度现在明确了,它是由各种制度要素——规则、信念和组织——所组成的系统,将商人、他们的城镇以及外国城邦之间的各种交易联系起来,使交流进一步扩大。汉萨同盟的组织结构实现了德国商人及其城镇之间的协调和强制执行,这些是改变每个商人与外国城邦间那套自我约束的理念所要求的。

本文摘自《中世纪贸易制度比较和西方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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