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谈判方式(18)

    1978年在戴维营草签的埃以和平协定表明,就双方的利益而不是各自的立场进行谈判是十分有益的。自1967年“六日战争”以来,以色列一直占领着埃及的西奈半岛。1978年埃以双方坐下来进行和谈时,各自的立场互不相容。以色列坚持要占有西奈的部分地区,埃及则强烈要求以色列归还西奈的每一寸土地。人们一次次地划分界线,把西奈分给埃及和以色列。埃及决不接受这种妥协,以色列也拒不接受回到1967年以前的状态。

    考虑双方的利益而不是立场,使谈判有了转机。以色列需要的是安全,他们不想让埃及坦克驻扎在边境,随时有开过来的威胁。埃及的利益则在于主权,西奈半岛自法老时代起就一直是埃及的领土。在被希腊人、罗马人、土耳其人、法国人和英国人统治了几个世纪后,埃及才完全获得国家主权,当然不会轻易向任何外国征服者割让领土。

    埃及总统萨达特与以色列总理贝京在戴维营最终达成了一项协议,让埃及拥有西奈半岛的全部主权,同时又保证了以色列的安全。协议把西奈半岛大片区域划为非军事区,埃及的国旗可以在西奈半岛随处飘扬,但埃及坦克则不得靠近以色列。

    调和双方的利益而不是立场,这种方法之所以奏效有两个原因:首先,每一项利益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得到满足,人们往往只采取最显而易见的立场。比如,以色列为了满足其安全利益的需要,宣布将保留西奈半岛的部分领土。如果你能从对立的立场背后寻找利益动机,也许就能找到既满足自己的利益,又能满足对方利益的新立场。在西奈半岛问题上,非军事化就是这样一个新立场。

    其次,对立的立场背后不止有冲突的利益,还有更多的其他利益,所以,协调利益而不是在立场上妥协也会行之有效。

    对立的立场背后既有共同利益,也有相互冲突的利益。我们通常会这样认为:对方的立场与我们的背道而驰,他们的利益也一定与我们的格格不入。如果我们的利益是要保护自己,那对方一定想攻击我们。如果我们希望房租尽可能便宜,对方一定会使劲把房租往高里抬。其实在大多数谈判中,只要仔细考虑潜在的利益需求,就能发现双方共同或可调和的利益要远远多于相互对立的利益。

    

本文摘自《哈佛最为权威的谈判著作GettingToYes中文版》


第二部分 谈判方式(18)   无论你愿意与否,你都是一名谈判者。谈判是生活中无法避免的现实。你要和老板商量提薪,要和小贩讨价还价,要和家人商定度假目的地……
  常见的谈判策略大多属于温和或强硬的方式。温和的方式总是尽力避免摩擦和冲突,为了达到共识,往往很快做出让步。强硬的方式则以战胜对方为目标,坚守立场,常常导致两败俱伤。
  还有第三种谈判方式,它既不温和也不强硬。“哈佛大学谈判项目”提出了一种“原则谈判方式”。这种谈判方式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寻求解决方案,强调把人和事分开,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当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让谈判结果基于某些客观的标准。  “原则谈判方式” 不需要装腔作势,也不需要耍花招。它可以帮助我们得到想要的东西而又不失风度,让我们公平有理的同时又能保护自己不被对方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