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规划

   市县规划,是指在省域范围内,以市县地方政府所辖行政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行业及领域为对象编制的发展规划。市县发展规划具有双重性。从形式和程序上看,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属于总体规划,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实施;但从内容和性质上看,它又属于县域范畴规划,同国家和省级国民经济总体规划相比,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差别。

  一、在作用与性质上的差别

   国家、省级国民经济总体规划主要突出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市县规划主要是突出综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位于规划体系的末端,是国家和省级规划的具体落实。

  二、在内容与重点上的差别

   由于国家、省级国民经济总体规划是上位规划,重点突出的是重大战略部署,市县规划则强调的是落实。国家总体规划重点阐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战略布局、战略目标和政策导向。市县规划是根据上级规划的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做到在本行政区域时空和内容上的具体落实,把行政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城镇体系建设、土地利用规划整合到一起,形成一个统一、协调、可操作、更有效的规划。

  三、在编制和程序上的差别

   国家和省级国民经济总体规划编制,一般先由中央和省级党委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再由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部门组织编制,最后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对灵活一些,则没有此方面的严格规定。

  但在具体实施中,首先各地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国家和省级国民经济总体规划编制同样如此,因为国家和省级国民经济总体规划涉及面广,有许多重大课题需事先进行研究,为编制高质量的规划文本提供基础支持。在此基础上,先形成规划思路,经提交相关会议讨论,待方方面面认识基本趋同后,再组织规划编制。而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往往把重大问题研究、规划思路和规划纲要三步并为一步。

本文摘自《规划与谋划》


市县规划  怎样才能编制好规划,是规划既体现党委、政府的战略意图,又集中民智、深得民心、顺乎民意,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这是需要下大功夫、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也是本书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