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时限
规划的时限
规划按照时间长短分为短期规划(1—3年)、中长期规划(5—10年)、长远规划(10年以上)来划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多为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一般为长远规划。无论编制哪种规划,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划时限。如我国“一五”到“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期都为五年,因此规划名称都冠以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个五年计划》,“六五”计划,规划期为(1981—1990)10年,“九五”计划时,时限有所改变,规划冠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而1963—1965年三年正值国民经济的调整期,也称三年调整计划。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随着规划编制工作的逐步常态化、规范化和各级政府任期法制化,规划期大都以五年为一个时限,远景展望到十年。因此,明确规划时限是编制各类规划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
规划的作用
正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夏“十二五”规划,开篇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自治区党委、政府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本规划《纲要》是全区人民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
从以上国家和宁夏“十二五”规划开篇,我们清晰地看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的作用,概括地说:一是阐明党和政府的战略意图;二是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并为政府履职制定重要依据;三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四是未来五年各族人民的行动纲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不仅具有以上作用,而且具有促进国家和各级政府战略目标实现,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功能。
又如国务院2010年1月批复实施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在其前言中指出:“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利于深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探索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区域产业分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编制本规划,用于指导和推进示范区建设。”
《宁夏邮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前言中指出:“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共事业,是面向民生的现代服务业,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公民通信权利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区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顺应全区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邮政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宁夏邮政业改革和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宁夏邮政业“十二五”规划,有利于开创宁夏邮政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
一般而言,无论是规划纲要,还是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序言或前言部分,主要论述两个重点:一是规划编制的依据;二是规划的作用。前者是铺垫,后者是重点。当然,区域规划还要阐明区域范畴,专项规划还需指明行业特性。
怎样才能编制好规划,是规划既体现党委、政府的战略意图,又集中民智、深得民心、顺乎民意,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这是需要下大功夫、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也是本书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归宿。
规划按照时间长短分为短期规划(1—3年)、中长期规划(5—10年)、长远规划(10年以上)来划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多为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一般为长远规划。无论编制哪种规划,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划时限。如我国“一五”到“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期都为五年,因此规划名称都冠以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个五年计划》,“六五”计划,规划期为(1981—1990)10年,“九五”计划时,时限有所改变,规划冠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而1963—1965年三年正值国民经济的调整期,也称三年调整计划。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随着规划编制工作的逐步常态化、规范化和各级政府任期法制化,规划期大都以五年为一个时限,远景展望到十年。因此,明确规划时限是编制各类规划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
规划的作用
正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夏“十二五”规划,开篇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自治区党委、政府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本规划《纲要》是全区人民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
从以上国家和宁夏“十二五”规划开篇,我们清晰地看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的作用,概括地说:一是阐明党和政府的战略意图;二是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并为政府履职制定重要依据;三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四是未来五年各族人民的行动纲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不仅具有以上作用,而且具有促进国家和各级政府战略目标实现,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功能。
又如国务院2010年1月批复实施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在其前言中指出:“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利于深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探索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区域产业分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编制本规划,用于指导和推进示范区建设。”
《宁夏邮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前言中指出:“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共事业,是面向民生的现代服务业,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公民通信权利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区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顺应全区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邮政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宁夏邮政业改革和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宁夏邮政业“十二五”规划,有利于开创宁夏邮政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
一般而言,无论是规划纲要,还是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序言或前言部分,主要论述两个重点:一是规划编制的依据;二是规划的作用。前者是铺垫,后者是重点。当然,区域规划还要阐明区域范畴,专项规划还需指明行业特性。
本文摘自《规划与谋划》
怎样才能编制好规划,是规划既体现党委、政府的战略意图,又集中民智、深得民心、顺乎民意,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这是需要下大功夫、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也是本书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