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中管理和政治干预的剖析(1)
在20世纪的最初几十年间,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所带来的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均在西方国家中引起了日益强烈的反叛情绪。在许多国家中都出现了强大的社会主义运动,它们主张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类似德国的讲坛社会主义者之类的“第三条道路”鼓吹者,也在寻找种种方法来救治分配上的弊病。这些纠正分配不均的方案虽然彼此差别很大,但是却几乎都主张由某种政治权力(主要是国家)来干预社会经济过程,甚至要求对经济实行集中控制。那个时代几乎到处都在谈论“社会主义”,就连专门的经济学著作也不例外。在这种情况下,热衷于抽象的演绎分析的现代经济学家们也不得不走出象牙塔,在他们所专注的对交换经济的理论分析之外,专门从理论上研究了集中控制的经济,并且力图从理论上对政治权力干预收入分配的现象作出解释。他们在这些研究中提出的理论模型和思想观点,导致在西方经济学中形成了关于“集中控制的经济”的新概念。
1.分配规律与经济权力
从门格尔开始,奥地利学派就形成了一个传统,即从研究“孤立的个人”的经济行为出发来进行理论分析。这种鲁滨逊式的“孤立的个人”其实就是一种小到极点的集中控制经济的模式。不过奥地利学派研究“鲁滨逊经济”的目的,是利用这样得出的基本原理来分析商品交换。他们对集中领导的社会经济的分析,是从别的角度展开的。
庞巴维克在论述他的资本理论和利息理论时,曾经讨论过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利息问题。在庞巴维克所说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所有的公民都在国家的工厂中工作,由国家付给工资,国家禁止有息的借款。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显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集中管理的经济”。当时并不存在庞巴维克所说的这种“社会主义国家”,它还只是一种设想。他分析这种设想出来的经济,是为了阐明自己在收入分配问题上的一个基本观念,后来他把这个观念清楚地表述为:权力(Macht)和经济规律二者对收入分配起着不同的作用。
庞巴维克那个时代的经济学界曾经争论过:究竟是“经济规律”还是“政治和经济权力”对经济过程起决定作用?经济理论家们强调经济规律对经济过程起决定作用,而经济史学家们则强调权力的重要性。在这方面,经济理论家们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传统,而经济史学家们则与德国历史学派观点一致。
在古典经济学家们看来,经济生活中存在着某些“自然规律”,人的意志、国家的权力对这些规律都无能为力。他们认为,“供求决定价格”就是这样的一条规律。他们把这种思维方式同样运用到社会产品的分配问题上,坚持“自然规律”对分配起决定作用。这样就形成了从斯密开始的研究“自然工资”、“自然利润”等等的传统。古典经济学在分配问题上对“自然规律”的崇敬,来源于它对自然秩序的信仰,但是,正如我们前边已经说过的,它所说的“自然规律”实际上只能适用于普遍存在着自由的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正是由于看到了古典经济学的这一弊病,约-斯-穆勒才把财富的分配说成是取决于社会的法律习惯,说它完全是人类的制度问题。但他仍然把财富生产的规律和条件看成是具有物质真理的性质。
弗赖堡学派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其久负盛名的原因之一是它的“社会市场经济”的政策主张曾经为二战后的德国提供了理论支持,使德国迅速崛起,创造了一个“经济奇迹”。直到今天,弗赖堡学派在德国政界、经济学界和民间都有极大的影响力和广泛信众。体制问题一直是经济中人们关心的问题。而在弗赖堡学派之前的经济学流派中,理论家们却对这一问题没有明晰的认识,一直到瓦尔特·欧肯与历史学派决裂,并创立了弗赖堡学派,确立了将“经济制度”作为经济学的核心框架的思想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制度因素在现代经济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弗赖堡学派在学术上的又一重要贡献。
1.分配规律与经济权力
从门格尔开始,奥地利学派就形成了一个传统,即从研究“孤立的个人”的经济行为出发来进行理论分析。这种鲁滨逊式的“孤立的个人”其实就是一种小到极点的集中控制经济的模式。不过奥地利学派研究“鲁滨逊经济”的目的,是利用这样得出的基本原理来分析商品交换。他们对集中领导的社会经济的分析,是从别的角度展开的。
庞巴维克在论述他的资本理论和利息理论时,曾经讨论过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利息问题。在庞巴维克所说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所有的公民都在国家的工厂中工作,由国家付给工资,国家禁止有息的借款。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显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集中管理的经济”。当时并不存在庞巴维克所说的这种“社会主义国家”,它还只是一种设想。他分析这种设想出来的经济,是为了阐明自己在收入分配问题上的一个基本观念,后来他把这个观念清楚地表述为:权力(Macht)和经济规律二者对收入分配起着不同的作用。
庞巴维克那个时代的经济学界曾经争论过:究竟是“经济规律”还是“政治和经济权力”对经济过程起决定作用?经济理论家们强调经济规律对经济过程起决定作用,而经济史学家们则强调权力的重要性。在这方面,经济理论家们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传统,而经济史学家们则与德国历史学派观点一致。
在古典经济学家们看来,经济生活中存在着某些“自然规律”,人的意志、国家的权力对这些规律都无能为力。他们认为,“供求决定价格”就是这样的一条规律。他们把这种思维方式同样运用到社会产品的分配问题上,坚持“自然规律”对分配起决定作用。这样就形成了从斯密开始的研究“自然工资”、“自然利润”等等的传统。古典经济学在分配问题上对“自然规律”的崇敬,来源于它对自然秩序的信仰,但是,正如我们前边已经说过的,它所说的“自然规律”实际上只能适用于普遍存在着自由的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正是由于看到了古典经济学的这一弊病,约-斯-穆勒才把财富的分配说成是取决于社会的法律习惯,说它完全是人类的制度问题。但他仍然把财富生产的规律和条件看成是具有物质真理的性质。
本文摘自《弗赖堡学派的启示》
弗赖堡学派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其久负盛名的原因之一是它的“社会市场经济”的政策主张曾经为二战后的德国提供了理论支持,使德国迅速崛起,创造了一个“经济奇迹”。直到今天,弗赖堡学派在德国政界、经济学界和民间都有极大的影响力和广泛信众。体制问题一直是经济中人们关心的问题。而在弗赖堡学派之前的经济学流派中,理论家们却对这一问题没有明晰的认识,一直到瓦尔特·欧肯与历史学派决裂,并创立了弗赖堡学派,确立了将“经济制度”作为经济学的核心框架的思想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制度因素在现代经济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弗赖堡学派在学术上的又一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