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消费者自创内容(1)
近来谈及数字营销,大家普遍不再认为“消费者是可控制的”了,消费者手中(或他们的计算机)所拥有的巨大力量已不容置疑。世界正在飞速进步,人们不再只是单纯观看和存取数据,网络已远远不只是个“图书馆”那么简单,用户不仅自己写作,还会上传照片、视频和录音!
今天,消费者修改、编辑并交换现有数据,他们不再只是空想,也实际采取行动,创造出各式各样属于他们自己的资料。如同在第3章提及,这些行为是 Web 2.0 的一部分,对当代营销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规划数字营销计划时,营销人必须详细思考一个重要的课题:你究竟能接受消费者的掌控力到什么样的程度?
实际上,营销人能接受到什么程度一点都不重要。即使你不为消费者提供掌控力,他们仍旧得以掌控,他们要么成为节目编排者,用个人录像机(如TiVo)安排观看节目的时间;要么成为创造者,通过网络播客、音频播客和视频播客等平台发布内容。不过,营销人也得以运用消费者的创造力,借力使力来使彼此受惠。本章将讨论这个消费者自创内容的新世界,以及应该如何“掌控消费者”。
重要趋势
有人称这些内容为自制媒体、网络话题或消费者口碑,但我们认为更适合的说法是“消费者自创内容”,简称“CCC”(Consumer-Created Content),这才能真实反映出这些内容完全超越传统媒体,也超越传统口碑营销的本质特点。而有些人认为这些消费者的身份已升级为“消费者制作人” (Prosumer),身兼消费者(consumer)和制作人(producer)两个身份。无论你是否接受这样的说法,至少我们必须了解,如今的消费者是积极的“参与者”,而不是消极的“接收者”。以下是驱使 CCC 成长的主要因素:
CCC驱动力1:媒体模式革命
CCC驱动力2:出版形式巨变
CCC驱动力3:社会化网络提供平台
CCC驱动力4:加速扩散的口碑营销
CCC驱动力1:媒体模式革命
与传统媒体模式相反,网络使一个完全不同的新媒体出版模式变得可行(如图8.1)。在市集模式中,每个人都可能是创造者,而成为一个创造者的成本近乎于零。此外,借助网络,创造者可直接且几乎免费地取得不同的出版物。网络传播不但实时,且全球流通,任何人只要能连上网络就能在 YouTube上传视频(如果它没有侦测到是从哪个地区登入),或到 Flickr 上传照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有些网站(如YouTube)会让网友举报有争议性的内容,但多数网站内容并不被筛选和编辑,网络流通自由延伸,不像传统出版通路般受到限制(如图8.1)。
CCC驱动力2:出版形式巨变
本文摘自《奥美的数字营销观点》
媒体的数字化给营销人带来了重大影响。新媒体世界具有多重通路的特性,它赋予企业大量机会,同时也带来挑战。营销人有了数量空前的方式来与消费者互动。然而,许多人面对变革的速度感到压力巨大,而且不知道该如何完全发挥这些新选择所带来的优势。本书提供给读者如何运用主要数字媒体的方法,随附了领先的行销人有效运用这些媒体于营销的最佳案例。提供了数字营销的十二原则,本书亦提出完整贯穿的数字行销企划架构,协助读者规划自己的数字行销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