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用品牌理论来说“国家力量”(25)

    正如日产汽车的总裁卡洛斯•贡使企业起死回生一样,想要打破日企自身的闭塞状况,聘请在日本毫无牵绊的外国人,无疑是个好办法。这一点,正如在第四章中说到的,连一向“保守”的瑞士人,都已实践过了。

    说到老外总裁,有人会误以为将日本企业卖给了国外的企业。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欧美企业的管理机制中,分为负责企业每天运作的“执行董事”和监督企业是否正确运营的“董事”。“董事”由股东选出,会首先重视股东的利益。这种形式总是被叫做“美国式”,其实经常拿来作比较的德国,也采用的是与此很相似的机制。瑞士也基本是这种系统。

    在德国,相当于前面所说的执行董事的是“董事”,而董事相当于“监督员”。德国将监督委员会作为企业的长期战略,担负着任免执行董事的责任,比单纯的“监督”有更大的权限。而且监督委员会成员包括员工代表,并不是股东利益一边倒的状态。这就是德国式的公司机制。

    在美国式的公司中,最高董事——董事长,和最高执行董事——总经理,或者叫首席执行官CEO,为同一个人的例子不在少数。但2002年前后美国发生的一系列公司丑闻,暴露出总经理滥用职权而无人制约的弱点,于是总经理与董事长权限分立的趋势加强了。瑞士企业也逐渐推行董事长与总经理职权分离制。

    

本文摘自《和平瑞士的秘密》


第五章 用品牌理论来说“国家力量”(25)   “瑞士300年的和平带来了什么?钟表。”这是电影“第三人”中的一句有名的台词。当然,给瑞士带来的不仅仅是钟表。被欧洲列强包围的中的这一片狭小的国土,却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品牌王国。90年代以后盛极一时的的高级钟表品牌几乎全部是瑞士品牌。还有世界最大的食品公司雀巢,和为数众多的医药、化学顶尖企业,甚至瑞士银行、瑞士信用集团(Credit Suisse)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都在瑞士。人口只有730万,但拥有这些企业集团的瑞士,人均股票时价总额为世界第一。同时,瑞士治安良好,风光宜人,是欧洲最受欢迎的宜居城市。为什么身处山区资源贫乏农业落后的小国家,在各个欧洲强国的包围之中,还能出现如此众多的大企业,并以自己的品牌力量傲视群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