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难点解析
(一)货币资金的管理
小企业为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以便购买材料,交纳税金,发放工资,支付利息、股利或进行投资等。小企业所拥有的货币资金是分析判断小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由于货币资金最容易成为营私舞弊的对象,所以在任何小企业中必须特别重视对货币资金的管理,管好用好货币资金是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一环。
对货币资金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来进行,要做到:严格职责分工,即将涉及货币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以减少和降低货币资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实行交易分开,即将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实施内部稽核,即设置内部稽核单位和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改进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控制;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即对涉及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以减少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
(二)库存现金
1.库存现金的概念
现金通常是指存放于小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现金是小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小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会计核算上,现金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现金,根据国际会计惯例,它不仅包括库存现金,还包括小企业存放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以及因结算方式、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而产生的其他货币资金。狭义的现金,仅指库存现金。我国会计上所界定的现金范围是狭义的现金。
2.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现金使用范围。小企业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情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小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小企业留存的最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超过1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应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入账。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如实写明提取现金的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此外,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析、比较、案例及纳税处理》主要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编写,对小企业会计人员如何正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执行过程中会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透彻讲解,对新旧准则差异进行了清晰比较,对纳税处理结合实务做了详细分析。书中精心编写了大量案例,对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的核算和账务处理做了详尽讲解,并重点讲解了财务报表编制,手把手带读者顺利应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为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以便购买材料,交纳税金,发放工资,支付利息、股利或进行投资等。小企业所拥有的货币资金是分析判断小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由于货币资金最容易成为营私舞弊的对象,所以在任何小企业中必须特别重视对货币资金的管理,管好用好货币资金是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一环。
对货币资金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来进行,要做到:严格职责分工,即将涉及货币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以减少和降低货币资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实行交易分开,即将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实施内部稽核,即设置内部稽核单位和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改进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控制;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即对涉及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以减少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
(二)库存现金
1.库存现金的概念
现金通常是指存放于小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现金是小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小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会计核算上,现金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现金,根据国际会计惯例,它不仅包括库存现金,还包括小企业存放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以及因结算方式、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而产生的其他货币资金。狭义的现金,仅指库存现金。我国会计上所界定的现金范围是狭义的现金。
2.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现金使用范围。小企业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情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小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小企业留存的最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超过1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应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入账。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如实写明提取现金的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此外,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本文摘自《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析、比较、案例及纳税处理》主要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编写,对小企业会计人员如何正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执行过程中会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透彻讲解,对新旧准则差异进行了清晰比较,对纳税处理结合实务做了详细分析。书中精心编写了大量案例,对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的核算和账务处理做了详尽讲解,并重点讲解了财务报表编制,手把手带读者顺利应用《小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