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跳楼事件

  “富士康跳楼事件”在百度百科中已经成为专有名词,虽然富士康母公司台湾鸿海集团总裁郭台铭极力解释富士康绝对不是血汗工厂,但富士康跳楼事件的悲剧却是不争的事实。自2010年1月23日至11月5日,富士康已发生14起跳楼事件。

  这些自杀者,年龄大多在18~24岁之间,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在这个黄金年龄以自杀的方式结束生命,不仅是个人生命的陨落,也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与富士康合作的心理咨询机构的咨询师认为:“富士康所有的员工都非常死板,没有活力。富士康实行的是典型的军事化管理,员工只有服从而没有反抗的资格,这会让员工产生逆反情绪。虽然这种管理模式能给企业带来高绩效,但给员工带来的却是没有沟通和无法释放情绪的空间。”

  这位心理咨询师还认为:“自杀是因为绝望,而绝望之前的表现往往是抑郁。这些自杀的年轻员工,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很多都是在中专或者技校毕业后,就直接进入富士康的。而在踏入社会参加工作之后,由于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太大,因此这些心理尚未成熟的打工者会感到难以适应新环境。他们会觉得怀才不遇,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逐渐对学习和生活丧失了激情,产生厌世感。加上工作吃力、人际关系紧张等因素,一些人还会出现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

  富士康跳楼事件发生后,各界人士对富士康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也进行了许多理性的探讨。香港《明报》曾发表文章分析富士康跳楼事件。文章说,在物质层面,富士康是待遇优厚的公司,所以吸引很多人进入,但在精神层面,富士康是“血汗工厂”。

  不难看出,富士康实际上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导向的,因而缺乏对人的价值的基本尊重,缺乏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甚至缺乏对生命的基本敬畏。

本文摘自《创建幸福企业》


富士康跳楼事件   幸福企业理论由《北大商业评论》副主编岳川博先生首次提出并加以系统阐述,该理论的标志性成果为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岳川博专著《创建幸福企业》。幸福企业理论认为,将企业定义为功利组织是一种狭隘的和有害的认识;相反,企业是一个生命的世界,一个人为的创造物,一个人们共同创造幸福的工具。同时,岳川博幸福企业理论提出了创建幸福企业的系统策略和方法。 幸福企业理论的提出源于三个时代背景,其一是人类工业文明发展模式的现实困境;其二是功利主义的当代中国需要做出重大改变;其三,是越来越多的陷入困境的企业需要用一种精神的、文化的力量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