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荒下的明财政智慧(2)

  农户虽然不像军队那样有自己熬制的军盐,但地方政权借助“小盐”、“硝盐”等土盐弥补了一部分缺口,然而,由于地方官员腐败越来越严重,地方土盐的走私仍然较多,跨地区的私盐泛滥。那个时期,销售食盐由政府划分销售区域,为的就是最大化地获取垄断利益。私盐的泛滥阻碍了盐的正常流通,最终造成了正统三年(1438年)在今天的北京市密云、顺义等地的食盐紧缩。

  食盐的紧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有些人得到盐引后并不急于支盐,为的就是找到一个卖高价的时机。然而,这却使中国赢来了另一个可能振兴的机会——资本市场中的债券市场,特别是政府公债的兴起。

  现今的美国之所以兴盛,很大程度上在于国债兴盛,世界的财富全都聚集到了美国。而倒退五六百年,明代的对内国债比较发达,同时金融业例如典当业、高利贷业都较同时代的欧洲国家发达。早在南宋时期,短期公债券“交子”就占到了赋税收入的很大比重。以有据可查的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到开禧三年(1207年)为例,就占到了赋税收入的82%。

  明初朱元璋为了解决边关粮食问题,于洪武三年(1370年)六月在山西行省施行开中法。因为从山东济南西北的陵县、河北沧州一线运来的粮食,送到太原北部的雁门关和代州之间的太和岭留存供给大同,路途遥远成本较高,便分别送到大同仓、太原仓。报酬就是:每运到大同一石或太原一石三斗,就给1张淮盐盐引,每引可以支取200斤盐。到达指定地点销售完毕后,再回到相应的发给盐引的地方缴还盐引。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在完成了军事储备的同时,也节省了运费,减轻了政府负担。

  这种制度在洪武二十八年陆续地推广到全国。由此,以政府欠债形式的盐引制度出现了。这种盐引既可以继承又可以转让,甚至可以永久保留,只要拿着盐引就可以取盐。这种情况,在政治清明时期还不至于对人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但是,随着吏治腐败日甚,边屯荒废情况严重、皇族官员宦官等势力纷纷进入私盐领域之后问题开始出现,再加上自然灾害频发,一下子造成抢盐风波。到了正统五年(1440年)元月,见到盐业有利可图,各色人等持盐引纷纷进入盐场要求支盐,甚至洪武年间的盐引都出现了。

  

本文摘自《翻翻明朝的老账》


盐荒下的明财政智慧(2)   本书从明朝的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入手,讲述明朝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从而,讲述了作为当时世界第一经济、军事、文化强国的明朝为何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