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与正统经济学中暗含的制度分析(4)
中国的私有化鼓吹者和“制度经济学家”们一贯强调,“公地的悲剧”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公共池塘资源”是公共所有的,“产权没有界定清楚”。要消除这种“公有制的无效率”,就必须对“公共池塘资源”实行私有化,尽可能地将它们变为私人财产。而奥斯特罗姆对“多中心治理”的赞许,首先就基于她的研究所得出的下述结论:对于“公共池塘资源”,“多中心治理”有助于摆脱“囚徒困境”,达到以上述标准衡量的效率。这一结论实际上等于说,私有化绝不是摆脱“公共池塘资源”上的“囚徒困境”的唯一出路。奥斯特罗姆强调的是,“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们可以靠他们形成的集体内部协商和相互约束而摆脱“囚徒困境”,达到对“公共池塘资源”的有效率治理。
早在很多年前,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就异常清楚地说明了,她主张的“多中心治理”这种经济制度如何完全突破了正统经济学对经济制度的简单“两分法”:“划分公用地,建立个人产权,这在许多情况下可以增进效率,对此种观点我并无异议。同样,通过中央政府机构管理某些资源,可能避免在其他情况下的过度使用,对此种观点我也无异议。我不同意如下的看法,即中央政府管理或私人产权是‘避免公用地灾难的唯一途径’。将体制规定限定在‘市场’或‘国家’上,意味着社会科学‘药箱’只包含两种药。”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制度安排和公用地两难处境》,载于国际经济增长中心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编:《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抉择》,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92年北京版,89页。埃利诺-奥斯特罗姆所描述的“多中心治理”的经济制度,像制度经济学家们所关注的其他一些经济制度一样,既不是以私人产权为基础的市场交换经济制度,也不是由国家“集中领导的经济”,它本身不能用正统经济学理论模型中假设的那些制度因素来描述。这种“多中心治理”的经济制度因此也突破了瓦尔特-欧肯区别和划分“经济秩序”的分析框架,因为瓦尔特-欧肯区别和划分“经济秩序”的分析框架(所谓的经济秩序的“形态学体系”)正是典型的对经济制度的简单“两分法”。
弗赖堡学派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其久负盛名的原因之一是它的“社会市场经济”的政策主张曾经为二战后的德国提供了理论支持,使德国迅速崛起,创造了一个“经济奇迹”。直到今天,弗赖堡学派在德国政界、经济学界和民间都有极大的影响力和广泛信众。体制问题一直是经济中人们关心的问题。而在弗赖堡学派之前的经济学流派中,理论家们却对这一问题没有明晰的认识,一直到瓦尔特·欧肯与历史学派决裂,并创立了弗赖堡学派,确立了将“经济制度”作为经济学的核心框架的思想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制度因素在现代经济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弗赖堡学派在学术上的又一重要贡献。
早在很多年前,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就异常清楚地说明了,她主张的“多中心治理”这种经济制度如何完全突破了正统经济学对经济制度的简单“两分法”:“划分公用地,建立个人产权,这在许多情况下可以增进效率,对此种观点我并无异议。同样,通过中央政府机构管理某些资源,可能避免在其他情况下的过度使用,对此种观点我也无异议。我不同意如下的看法,即中央政府管理或私人产权是‘避免公用地灾难的唯一途径’。将体制规定限定在‘市场’或‘国家’上,意味着社会科学‘药箱’只包含两种药。”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制度安排和公用地两难处境》,载于国际经济增长中心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编:《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抉择》,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92年北京版,89页。埃利诺-奥斯特罗姆所描述的“多中心治理”的经济制度,像制度经济学家们所关注的其他一些经济制度一样,既不是以私人产权为基础的市场交换经济制度,也不是由国家“集中领导的经济”,它本身不能用正统经济学理论模型中假设的那些制度因素来描述。这种“多中心治理”的经济制度因此也突破了瓦尔特-欧肯区别和划分“经济秩序”的分析框架,因为瓦尔特-欧肯区别和划分“经济秩序”的分析框架(所谓的经济秩序的“形态学体系”)正是典型的对经济制度的简单“两分法”。
本文摘自《弗赖堡学派的启示》
弗赖堡学派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其久负盛名的原因之一是它的“社会市场经济”的政策主张曾经为二战后的德国提供了理论支持,使德国迅速崛起,创造了一个“经济奇迹”。直到今天,弗赖堡学派在德国政界、经济学界和民间都有极大的影响力和广泛信众。体制问题一直是经济中人们关心的问题。而在弗赖堡学派之前的经济学流派中,理论家们却对这一问题没有明晰的认识,一直到瓦尔特·欧肯与历史学派决裂,并创立了弗赖堡学派,确立了将“经济制度”作为经济学的核心框架的思想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制度因素在现代经济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弗赖堡学派在学术上的又一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