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与《大宪章》

  约翰登上王位后,利用得以加强的王权,大肆剥夺各阶层,引起国内各阶层对王权的背离。1204年3月,法王腓力二世通过法院审判剥夺了他在法国领地的一切权利,法军立即进入诺曼底。在接下来的十年,法王、英王和教会大主教彼此博弈,一时间异常混乱。直到1214年,虽然腓力二世利用英国贵族对于约翰的不满先打败了约翰,并派出太子路易攻入英国本土,拿下伦敦城(也就是伦敦金融城的前身)。约翰的失败成就了贵族乘机发难的大好时机。还有一个传闻就是他杀害了另外一个有继承可能性的王室成员,同时,他也与"教皇"在主教任命的问题上"无法统一意见"。在多方因素的压力下,约翰在1215年6月10日被贵族们用武力挟持,并要求接受贵族所提出来的《男爵法案》。1215年6月15日,约翰正式批准了这个法案。这样在国家存亡之际,许多以前投靠腓力二世的英国贵族转而支持约翰,法军最后在教皇的干预和贵族的双重压力下,退出英国。

  《男爵法案》的核心就是:"限制王权"。

  历史的进程正是如此的相似。中国的资本主萌芽从宋朝开始就出现了,但是毁于元朝的"铁骑治国"。英国的《男爵法案》是以贵族为主的资产阶级向"封建"王权提出"分享"社会利益和权利的产物,带有一定的资本主义萌芽色彩。这个保护金融贵族和中小贵族的《男爵法案》就是《大宪章》的基础蓝本,当然,法案仅是贵族阶层和王室的"社会契约",而不是英国人民与国王签订的某种"约定"。但是,在后来的英国资本主义发展初始阶段,英国金融势力为了自身利益,对《大宪章》进行了一种有利于金融发展的新解释。实际上,《男爵法案》并没有在条款中特别写明针对谁,但是,从"男爵"这个最低级别的贵族一词作为法案的前缀就可以看出,这个法案或宪章最早与英国人民无关,只是在后来被引申了。

  从法国战场败回的约翰受到了贵族的逼迫,为了获得贵族们的资金支持,他与贵族们于1215年6月15日在泰晤士河的兰尼米德召开会议讨论《男爵法案》,即《约翰国王大宪章》,6月19日《约翰国王大宪章》得以通过。这是一场主张地方分权自治的"封建领主"与"统一王权"的斗争,在当时英国加强王权的潮流中是一种退步,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它却成为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争取自由的工具,因为里面有一些当年的贵族们为拉拢平民上层而设立的保民条款,这就成了第三等级与王权进行斗争的法律依据,为以后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最早的理论依据,成为"英国自由的奠基石",也同样为今天伦敦金融城乃至英国成为世界的金融中心确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说《大宪章》是今天英美法系的宪法乃至大法律的蓝本一点也不为过。美国《宪法》和《人权法》就是建立在《大宪章》的基础上的。

本文摘自《日不落帝国金融战》


约翰与《大宪章》   现代世界经济中,金融的地位极为重要。金融业是否发达是区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显著标志。金融业的不断发展能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从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时代迈向以服务业为主的后工业时代创造必要条件。今天,即便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和“欧债危机”中,英国仍然是一个具有重要话语权的国家,伦敦作为世界金融中心对于今后世界金融格局的变化依旧具有重要的话语权。伦敦金融城被世界金融界巨头奉为“全球的力量中心”。书中从英国的历史着手,描述了伦敦金融城的千年发展和其“前世今生”。了解伦敦金融城的运作与特色对于我国从粗放型商品经济转变为以金融等服务业为重要支柱的集约型现代化经济将会大有裨益。希望读者通过本书吸取伦敦金融城的发展经验,对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