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把事情做对”为“做对的事情”的观念(2)
把事情做对并不难,难的是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下长时期做对的事情。一些成功者的经验说明,要想坚持做对的事情,须有以下七个要素:清晰的自我认知度、对大局的把握力、独到而又深邃的洞察力、扎实的调研功底、对情况的熟知度、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快速的应变能力。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做事不看方向,只顾埋头走路而不抬头看路,只顾在某一段时间内把事情做对,而不去看把事情做完以后会不会有好的效果,即有没有考虑这个事情这样做是不是对的,它的方向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走得越快,离目标越远。
“做对的事情”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是从全局来考虑的。它跳出了原来被封锁的框架,在大是大非的立场上制定原则,不会受到某些局部的限制,并且是从企业的根本和长远利益出发的。而“把事情做对”从某个角度或某个单独的环节来讲是正确的,但是对整个企业的全面发展来讲可能就不正确了。就好像一些夕阳行业,它们的有些产品已经快要过时了,处于被淘汰的边缘,这时你再怎么想办法提高产品质量,再使用什么营销新招,可能也不一定会见效,甚至可能花的力气越大,企业的损失就越大。
有些人很辛苦地劳碌了一辈子也没有过上好日子,但有些人却早早地、轻轻松松地过上了好日子,这是为什么呢?其实道理同上面所说的一样,即要先抬头看路,再把路走好。
联想集团董事会主席柳传志先生的“乌龟骑兔”理论,就是一个“做对的事情”的范本。他说:“在国际市场上竞赛,中国这只迟来的乌龟,与其与外国兔子硬碰,倒不如借助兔子的力量到达终点。也就是乌龟骑在兔子身上,由兔子带着乌龟去跑。”去不去“做对的事情”是观念问题,会不会“做对的事情”是方法问题,二者缺一不可。观念出了问题是没有前瞻能力,方法出了问题是没有决策能力。只有理解了这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的老板或管理者才能不断地在实践中转变自己的观念,改良自己的工作方法。
做对的事情
《孔子家语》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鲁国制定了一条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只要有人肯出钱把这些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买回来,可以凭“发票”到鲁国国库领取“国家补偿金”。
这个法令出台后,大大推动了鲁国人的救赎行动,产生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子贡是孔子门下最有钱的弟子之一,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他在周游列国的途中,遇到了一位鲁国奴隶,于是花钱把这个人赎了出来。
子贡觉得自己应该做得更高尚一些,于是把那些“收据”、“发票”全部当众撕毁,并声称:“愿意自己承担所有的费用,不向国家申请报销。”这个行为轰动了整个社会。
子贡回国去见孔子,孔子吩咐学生说:“如果子贡来了,你们拦住他,因为我不想再见到这个人。”
子贡感到很委屈,于是冲破阻拦,见到了孔子,要跟孔子讨个说法。
孔子说:“你的行为没有损害你自己的价值,却损害了国家的法律。因为你,从此这个法律再也没有明确的社会效果了。”
果然,不久后孔子的话应验了。子贡的行为被舆论广泛传播之后,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赎人者再也不能以正常的心态向国家申请报销。不能有效地实施这种报销制度,肯出钱赎买鲁国奴隶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在子贡看来,他做得非常“好”;而在孔子看来,子贡虽然做得“好”,却没有“做对”。
很多时候,我们拼命地工作,为工作放弃了一切,但也损失了很多,包括我们的家庭、我们的朋友、我们的环境。可是,到头来却发现,我们所做的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大多数情况下,“做好”并不代表“做对”,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
本文摘自《方法改变行为!》
本书针对现代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我国企业的实际出发,同时借鉴了世界先进的管理理念,从对管理者的管理观念、管理方法剖析入手,分观念转变篇和方法转变篇,全面阐述了“观念转变企业,方法改变行为”的理念。书中所列举的观念是企业管理中最常见又最容易忽视的一些观念,教给我们的转变观念的方法也是最实用最有效的方法。本书适合企业中高层管理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