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策略:持完全积极的态度(4)
对于双方交往方式本身持有不同看法就更具破坏性。如果我看重合作、理解和诚实等品质,我几乎可以肯定地认为自己更易与他人合作、更具理解力、更注重诚实,而你则并不这么看我。同样,如果我和你之间存在严重分歧,我自然就会认为你缺乏这些品质。因此,我会把双方关系中出现的问题推到你身上,认为即使自己错了,也比你强得多,甚至会说出这样的话:“你从来不听我的,你这种人根本不值得交谈。”由于双方观点不同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将使关系变得更糟。
正如文章下一节将要谈到的,如果双方把互惠互换作为行为准则,那么他们之间因观点分歧而造成的后果将更加严重。
不要将关系建立在对等的原则上,期望一方跟着另一方走
好的关系应当是互利的。要想更好地解决彼此间的分歧,双方都应采取理性行为、相互理解对方的观点、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彼此值得信赖、不试图强制对方,认为对方的利益和观点值得考虑。
在实质性谈判中,我们经常采取对等原则,一方施以恩惠或做出让步,作为交换,另一方也会做出同样的姿态。如果我邻居冬天外出时,我帮他铲了过道上的雪,那我请他在我夏天外出时帮我打理草坪,应该没问题。根据对等原则,如果前苏联要求美国削减一半核武器,它自己也应这么做。我们可能会在对等的含义上有不同看法。(假如你上个礼拜帮我接孩子放学,我这个星期六是不是有责任照看你的儿子,巴斯特?)但是不管怎么说,在实质性谈判中,对等原则是一个为大家所接受的外在的公平原则。
既然我们的原则是建立互惠关系,对等原则又是达成实质性协议的坚实基础,我们会不由自主地认为要建立良好关系,关键在于采取某种形式的对等原则。这种观点是非常有害的。有时候,对等原则看起来似乎是顺应了这样一条金科玉律:“你想人家怎样对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但这种原则也可能演变成“以牙还牙”的敌对行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两种情况都有害无益。
本文摘自《哈佛最为权威的沟通著作GettingTogether中文版》
每个人都会面临至关重要的人际关系问题,即使是生活在孤岛上的鲁滨逊R26;克鲁索也要和仆人“星期五”打交道。人们就像婴儿一样离不开别人。
对于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我们往往认为:对等原则是一种很好的为人处世方式;维护实质性的利益和保全良好的关?不可兼得;避免分歧对于建立良好关系来说非常重要。
但这些在本书作者看来都是误区!虽说关系是双方的,但有一方努力就能改善关系,因为人们的态度会相互影响;实质问题和人际关系都要处理,但千万不要把两者缠在一起;自始至终一团和气的人际关系是不现实的,我们不可能爽爽快快地解决所有分歧,但是我们可以做出选择,改变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