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理解:以他人的眼光看待事物(11)

    我们的法律制度也根据同样的原理设立了律师辩护制。法院注意到,当某刑事犯激起极大民愤时,他的辩护权利就尤为重要。在类似案件中,律师应当帮助法庭了解被告的处境,这对于作出公平裁决至关重要。辩护权已经成为一种机制,(几乎)没有人会因为律师为一名不受欢迎的被告积极地辩护而指责他。

    我们可以改进这种替对方辩护的角色,直接让某个人扮成对方。他的任务就是把自己当做对方政府的一名官员,帮助我们了解他和他的同事对某一情况的看法,并且理解对方看法的合理性。

    在战争演习和危机模拟中,美国政府的一些官员根据需要扮成苏联人的角色。从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他们常把自己装扮成是唱白脸的“坏人”,而苏联人显然不这么看自己。为应付突发事件而准备军事计划时,我们应当做最坏的打算,把对方想得越坏越好。但苏联人自然不会认为自己是坏人。因此,要想更准确地了解苏联人在同样情形下的做法,美国政府必须更真实地揣摩苏联人对自己的看法。比如,可以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合乎逻辑地论述苏联的看法、利益和价值,这些论述真实地反映了苏联的观点,也能为苏联人接受。

    总之,通过采取三项完全积极的措施,我们可以克服人际关系中加强相互了解的障碍。这三项措施分别是度他人之腹、勇于拓新和设身处地。采取这些措施是无条件的,也就是说,不因为对方将从我们单方面行动中获利而不为之。不管对方是否采取积极回应,我们为理解对方所作出的每一项努力都是值得的,同时对双方的交往也有益处。

    

本文摘自《哈佛最为权威的沟通著作GettingTogether中文版》


第五章 理解:以他人的眼光看待事物(11)  每个人都会面临至关重要的人际关系问题,即使是生活在孤岛上的鲁滨逊R26;克鲁索也要和仆人“星期五”打交道。人们就像婴儿一样离不开别人。   对于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我们往往认为:对等原则是一种很好的为人处世方式;维护实质性的利益和保全良好的关?不可兼得;避免分歧对于建立良好关系来说非常重要。 但这些在本书作者看来都是误区!虽说关系是双方的,但有一方努力就能改善关系,因为人们的态度会相互影响;实质问题和人际关系都要处理,但千万不要把两者缠在一起;自始至终一团和气的人际关系是不现实的,我们不可能爽爽快快地解决所有分歧,但是我们可以做出选择,改变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