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欧盟对华军售解禁为何“难产”(7)



  简单地说,欧盟出口的武器不能用于内部镇压、侵犯人权,也不能用于侵略他国或造成地区紧张。

  但是,这个规范并没有法律约束力,加上太原则化,各成员国根据自己的国内法有不同解释,最终标准五花八门。该规范要求,如果某一欧盟成员国否决了某一单武器出口,有义务知会别的成员国。但这一点并未落到实处。另外,按要求欧盟各成员国必须就武器出口提交年度报告,但一些成员国只提供宏观的一些数字,流于形式。

  由于这个行为规范的松散性质,当对华军售解禁问题一提上欧盟的议事日程,欧盟内部就会为如何加强这个规范争吵不休。但观察家认为,讨论的总体方向是让这个行为规范的一些声明式条文具体化,具可操作性。另外,是对各种出口武器的类别进行严格定义,对武器出口执照的发放要极其严格和透明。然而,修订后的行为规范仍然没有法律约束力,欧盟成员国只能靠"政治承诺"来自觉遵守这个行为规范。实际上,一些欧盟成员国自己制订的关于武器出口的国内法比这个行为规范更为严格。



本文摘自《欧洲真相》


第38节:欧盟对华军售解禁为何“难产”(7)   资深新华社记者欧洲观察:欧洲真相 驻欧六年的资深新华社记者,阐述他眼中的欧盟、北约、申根、欧元、福利、移民、伊核、卡扎菲、巴罗佐、默克尔、米洛舍维奇、马英九、达赖等。书中记录了卡扎菲默克尔等新闻人物的交往;也记录了亲身经历了当时诸多的重大事件;在冷观欧洲篇中,写出了作者对欧洲的观察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