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有原则的让步
1997年8月12日,临时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举行特别会议,讨论特区政府对泰国的贷款安排,听取曾荫权汇报。他在会上解释,8月初国际货币基金会(IMF)行政总裁致函金管局,呼吁香港协助泰国解决金融危机的融资安排,“凑份”提供贷款。鉴于时间紧迫,他没有即时咨询外汇基金委员会,便在数天内作决定,并向特首董建华汇报。
此外,曾荫权重申贷款不单可帮助泰国渡过难关,也可有效遏制其他亚洲国家受泰国经济危机的传染,向更多地方蔓延。对于有议员批评“财爷”没有向外汇基金委员会咨询,他说自己身为委员会主席,绝对有权动用外汇基金,不能过分政治咨询,拖慢效率。
然而,曾荫权的“解画”,并不能平息议员的不满。代表金融界的议员詹培忠指出,曾荫权的决定俨如参与一场赌博,认为特区政府不应扮演“金融警察”的角色。至于自由党议员夏佳理,则对曾荫权将控制和使用外汇基金视作两回事,感到莫名其妙。
虽然议员倒彩连连,曾荫权运用外汇基金的果断做法,却受到经济学者的纷纷支持。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雷鼎鸣表示,既然财政司司长同时是外汇基金委员会主席,在紧急情况下应该拥有最终判断权,否则便会落后于形势,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香港理工大学商业学系副教授刘佩琼亦指出,特区政府借出这笔高昂贷款实在值得,更可让外界得悉香港仍有较强实力,成为地区金融中心,有助于与其他东南亚国家结盟,赢得友谊。
然而,临时立法会法律顾问马耀添则指出,曾荫权未经咨询动用外汇基金,乃违反《外汇基金条例》,因为若以广义解释,条例中指委员会主席决定基金用途,是属于控制范围之内,须事先咨询委员会,财政司司长此举正是违法。但他又表示,由于过去没有类似情况,曾荫权是否真正“有罪在身”,还需法庭最终裁决。
有原则的让步
曾荫权每次的有力言论,尽管能有效稳定市民对政府的信心,却不能保证每次都能胜利而归,尤其是面对立法局议员的质询,总有败北的时候。1995年10月底,立法局决定冻结政府12项收费,以及增加政府开支来刺激经济的措施。面对议员连番挑战,曾荫权坚持政府一贯立场,指责议员的建议一点也不明智,反对加费与刺激经济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他一再强调,假如议员否决各项加费,会令港府少收12亿港元,相当于薪俸税一个百分点,将令他策划明年财政预算案时,无法考虑减税。
虽然曾荫权尝试力挽狂澜,但仍摆脱不了失败。1995年11月初,立法局就自由党提出的减税及刺激经济发展等建议,与代表港府的曾荫权展开激烈辩论,双方壁垒分明。其间,曾荫权力陈议员倡议的种种措施,全不能为目前经济放缓问题对症下药。但自由党议员田北俊提出的减利得税和薪俸税动议,得到自由党及民主党支持,以29票对18票顺利通过。致力死守政府底线的曾荫权,面对议员的“围攻”也感到无奈,但为了遵守立法局的纪律,惟有表示接受。
有议员批评,曾荫权与议员就动议辩论的过程中,处处表现其“硬桥硬马”的姿态,跟议员针锋相对,毫不容让,会给行政与立法关系带来负面影响,更可能影响来年财政预算案的通过。但曾荫权始终认为,自己身为公仆,处事不可能没了宗旨,也不能断送了政府维持低税率制度的基石,更不可委屈自己盲目妥协。
曾荫权的坚持,也可见于其制定首份财政预算案稳守的原则。他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制定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案时,会秉承港府多年以来奉行的公共财政基础原则行事,包括量入为出这条“金科玉律”,更会坚持港府有绝对自主权决定财政的先后次序。
致函医委会事件
不论在上司、同僚或家人眼中,曾荫权的表现总是“科科优”,没有给人以挑剔之处。然而,1996年11月发生了一件怀疑滥权事件,给他的成绩表蒙上一片小阴影。
11月2日,传媒报道曾荫权于10月29日,以财政司办公室的官用信笺,致函医务委员会主席杨紫芝医生,强烈要求该会设法修订法例,让所有在英联邦国家习医的学生,在学成毕业后,可以直接回港执业,豁免统一考试。该封函件信封上有“私人信件”字样,并注明将副本呈交香港医学会、香港大学医学院院长周肇平医生及立法局医学界议员梁智鸿医生等人,却不见财政司职衔。
本文摘自《香港骑士曾荫权》
香港骑士曾荫权
曾荫权生于清贫之家,他曾是为生活而奔波的推销员;他服务过不同的政府,凭着硬朗、务实的作风,步步高升;他曾作为政务司长统领全港公务员大军;他曾说:“我是流香港的血、饮香港的水,绝对不会出卖香港人”他宣称:“用心、务实、为香港”他是真正“本土出品”的政务精英;他在香港是一个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