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资本要求:《巴塞尔协议Ⅱ》的主要变化
《巴塞尔协议Ⅱ》关于最低资本要求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变化以及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的引入。关于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仅作了较小幅度的修改。由于不同种类风险的资本要求可以简单相加,RWA表示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即资产乘以相应的风险权重。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持最低资本要求加总后大致相等,巴塞尔委员会在新协议中对信用风险加权风险资产增加了一个换算系数(scalingfactor,SF)(目前,这一换算系数等于1.06,见《巴塞尔协议Ⅱ》(2006a,第44页),但这个取值可能对目前而言是最好的估计,将来随着情况的变化取值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巴塞尔协议Ⅱ》最重要的修订之一是在计算风险加权资产时提供了三种方法(三种方法包括标准法、内部评级初级法以及内部评级高级法。──译者注)并允许银行从中选择一种。为了使新协议在计算风险加权资产时对风险比1988年协议更加敏感,新协议修改了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方法。当然,这是以增加计算的复杂性为代价的。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第一种方法就是众所周知的标准法,它为所有的信贷暴露重新定义了固定的风险权重,主要区别是新协议将基于穆迪或标准普尔(也可以是监管当局认可的其他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确定风险权重,并且与原来相同类别的风险暴露可能被赋予不同的风险权重。作为替代,银行可以朝着其他两个更为精细化的内部评级法迈进。由于内部评级法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依赖银行自己内部对信用风险的评估,因此,它们必须在监管当局对银行内部的数据、模型及程序进行仔细测验并得到初步确认后才能被采纳。在内部评级法中,风险权重被表示为每类资产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以及有效期限(M)的函数。其中,违约损失率是指当借款人违约时银行风险暴露实际发生损失的百分比,它与抵押有关。当银行采用内部评级初级法时,可以只对违约概率进行评估,而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及有效期限都采用监管当局的固定参数。当银行采用内部评级高级法时,在内部模型得到监管当局确认的前提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及有效期限4个参数均须银行自己估计。
《巴塞尔协议Ⅱ》的第二个主要变化是将操作风险引入最低资本要求中。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在度量操作风险时,有基本指标法、标准法、高级计量法三种不同复杂程度的方法可供选择。在基本指标法下,资本要求是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乘以一个固定系数。在标准法下,银行的经营活动被分成8个不同的业务条线(8个不同的业务条线包括公司金融、交易销售、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支付和清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和零售经纪。──译者注),每个业务条线的资本要求为其总收入乘以相应的固定系数。在高级计量法下,在满足一系列定性定量原则并得到监管当局认可的前提下,基于银行内部模型来计算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在一些限制和得到监管当局许可后,高级计量法采用复杂的内部模型计算操作风险资本要求,这与计算信用风险(以及1996年后的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十分相似。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更复杂方法的应用,平均来看,其计算的资本要求将比基本指标法和标准法更低。这一点实际上可以激励银行不断提高其风险度量和管理水平,因此,监管当局也接受了这一平衡。
近年来,国内银行业对风险量化度量技术日益重视,但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国内银行业的全面风险度量和经济资本管理仍处于初始阶段,风险度量技术与资本管理艺术仍未实现有效整合,尖端技术仍只被较少的专业人员所理解和掌握,相关的专业术语还没有成为银行经营管理的标准语言。本书是一本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著作。国内关于全面风险度量和资本管理的著述并不多见,本书是继克里斯·马滕的《银行资本管理》之后,第二本有关银行资本管理的译著。本书不但论及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业务风险的各种度量方法和技术,而且讨论了如何对风险进行集总。更为重要的是,本书还将风险度量拓展到了风险控制(包括如何设定风险限额、如何设定授信限额、如何根据风险进行定价)、风险调整绩效测评以及资本配置、预算目标设定等银行经营管理活动。此外,书中还穿插了大量的金融机构案例,帮助读者加深理解。
《巴塞尔协议Ⅱ》的第二个主要变化是将操作风险引入最低资本要求中。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在度量操作风险时,有基本指标法、标准法、高级计量法三种不同复杂程度的方法可供选择。在基本指标法下,资本要求是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乘以一个固定系数。在标准法下,银行的经营活动被分成8个不同的业务条线(8个不同的业务条线包括公司金融、交易销售、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支付和清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和零售经纪。──译者注),每个业务条线的资本要求为其总收入乘以相应的固定系数。在高级计量法下,在满足一系列定性定量原则并得到监管当局认可的前提下,基于银行内部模型来计算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在一些限制和得到监管当局许可后,高级计量法采用复杂的内部模型计算操作风险资本要求,这与计算信用风险(以及1996年后的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十分相似。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更复杂方法的应用,平均来看,其计算的资本要求将比基本指标法和标准法更低。这一点实际上可以激励银行不断提高其风险度量和管理水平,因此,监管当局也接受了这一平衡。
本文摘自《VaR和银行资本管理》
近年来,国内银行业对风险量化度量技术日益重视,但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国内银行业的全面风险度量和经济资本管理仍处于初始阶段,风险度量技术与资本管理艺术仍未实现有效整合,尖端技术仍只被较少的专业人员所理解和掌握,相关的专业术语还没有成为银行经营管理的标准语言。本书是一本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著作。国内关于全面风险度量和资本管理的著述并不多见,本书是继克里斯·马滕的《银行资本管理》之后,第二本有关银行资本管理的译著。本书不但论及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业务风险的各种度量方法和技术,而且讨论了如何对风险进行集总。更为重要的是,本书还将风险度量拓展到了风险控制(包括如何设定风险限额、如何设定授信限额、如何根据风险进行定价)、风险调整绩效测评以及资本配置、预算目标设定等银行经营管理活动。此外,书中还穿插了大量的金融机构案例,帮助读者加深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