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车辆购置税的基本制度(5)

  (五)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摘自《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一)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免税图册的车辆;(二)未列入免税图册但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税的车辆。

  摘自《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或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文件为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办理免税。

  摘自《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需列入免税图册的车辆,由车辆生产企业或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免税申请表》),提供下列资料:(一)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二)车辆内、外观彩色五寸照片1套;(三)车辆内、外观彩色照片电子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像素不低于300万,并标明车辆生产企业名称及车辆型号,仅限车辆生产企业提供)。

  摘自《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将审核后的免税申请表及附列的车辆合格证明复印件(原件退回申请人)、照片及电子文档一并逐级上报。其中:(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分别于每年的3、6、9、12月将免税申请表及附列资料报送至国家税务总局。(二)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申请当期的4、7、10月及次年1月将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列入免税图册。

  摘自《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纳税人购置的尚未列入免税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应先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

  摘自《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回国服务的(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摘自《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本文摘自《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第二章  车辆购置税的基本制度(5)   本书旨在帮助广大的纳税人、注册税务师等财税从业人员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阅地方税的有关制度及操作实务,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变化,更好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本书共分为十篇,分别介绍了资源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十个税种的基本理论、基本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如何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申报和会计处理。 本书内容丰富实用,法律法规翔实准确,查询方便,是广大纳税人员和财税从业人员不可缺少的案头工具书,也可作为财税专业广大师生的教学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