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灰色收入(2)
这正是绝对的权力导致了绝对的腐败。本质意义上,无所不在的权力寻租直接侵蚀公共资源。最近,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时,发现5170张是虚假发票,列支金额1.42亿,其中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9784.14万,用于发放福利补贴;12个部门本级和37个所属单位对票据审核不严,接受虚假发票报账4456.66万。
触目惊心吗?可以肯定地认为,审计署公布的数字,仅仅是冰山一角。公共资源正在以可观的规模、速度,无声无息地流向与权力有关的人群,而那些与权力无关的人们,他们甚至连这样的游戏都看不到,也看不懂。
必须指出,灰色收入已经是一个上上下下司空见惯的现象,但王小鲁的报告,还是让人吃惊。事实上,那些站在四环路上吆喝假发票的年轻人,那些倒卖消费卡的生意人,还有那些假官,都是边材角料,小打小闹。真正豪迈的灰色收入,在公共投资领域。所谓的收入分配扭曲,在这里才是真正的蔚为大观。王小鲁列举了最近一个例子,京沪高速铁路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在审计中发现超进度计价和多计工程款8.15亿元,建设成本中列支其他费用和用虚假发票报销等问题17.94亿元。
借公共投资贪污公款并非仅仅发生在中央投资项目,在地方项目中更是频繁发生。王小鲁在某地调查中采访的一位当地居民,对当地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说法非常形象:“上届政府刚建完,这届政府就翻修,要不然就重建。建了拆,拆了建;不拆不建从哪儿弄钱呢?投资1000万,他就敢把500万揣起来。”
当然,在一个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国度,土地资源延伸出来的灰色收入,就更加让人触目惊心了。长期以来,土地转让产生的巨大收益已经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主要目标。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推算,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已达到1.5万亿元。这相当于全国6.8万亿元财政预算的20%以上,但却不包括在预算之内。由此,这一笔巨大的资金,在一些地方,成了部分地方官员随意开支的钱口袋。而地方官员对土地出让金的豁免权,还可能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审计署披露,2009年11个省区有684亿元土地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还有381亿元土地出让金应征未征。不难想象,数百亿元应征未征的出让金,会给一部分官员带来多大的回报。
土地收益的分配问题不仅限于土地出让金。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政府掌握了批地、征地、卖地的权力,使得土地供应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都具有某种垄断性,因而围绕着与土地相关的权力,产生了一系列寻租行为。根据一项估算,2009年全国城镇商品住房各项成本、税费合计为每平方米2500元,按销售面积和销售额计算的平均销售价格约4500元,房地产业出售商品住宅的利润高达1万多亿元。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更新的2009年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数据,按同样方法计算,实际上应为1.7万亿元。这相当于2008年全国工业利润总额的一半以上。而按就业人数计,房地产业只相当于工业就业人数的1.3%;按资产总计算,也不过相当于工业的6%。如果上述估算基本准确,房地产业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暴力行业。由此,在2010年福布斯世界富豪榜的中国前20名和胡润富豪榜的前10名中,房地产商都占了6名,是所有产业中富豪最集中的产业。此情此景,有几个房地产商人敢捏着鼻子说,你不是灰色收入的集大成者?
这个国家每天都有高官或者富商栽倒在灰色收入地带,那些触目惊心的死缓判决似乎吓不倒后来者。还是那句话,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灰色收入。灰色收入泛滥,其有害性往往指向民怨沸腾,破坏社会稳定,但从经济学发生的角度看,最大的害处还在于破坏了市场的自由竞争,阻挠了产业分工,并最终影响了经济总量,
在当下的中国,很少有人能把经济学的常识写得如此灵性而且优美。这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经济学美文,以至于读者不得不感叹,原来经济学像诗歌一样美。
触目惊心吗?可以肯定地认为,审计署公布的数字,仅仅是冰山一角。公共资源正在以可观的规模、速度,无声无息地流向与权力有关的人群,而那些与权力无关的人们,他们甚至连这样的游戏都看不到,也看不懂。
必须指出,灰色收入已经是一个上上下下司空见惯的现象,但王小鲁的报告,还是让人吃惊。事实上,那些站在四环路上吆喝假发票的年轻人,那些倒卖消费卡的生意人,还有那些假官,都是边材角料,小打小闹。真正豪迈的灰色收入,在公共投资领域。所谓的收入分配扭曲,在这里才是真正的蔚为大观。王小鲁列举了最近一个例子,京沪高速铁路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在审计中发现超进度计价和多计工程款8.15亿元,建设成本中列支其他费用和用虚假发票报销等问题17.94亿元。
借公共投资贪污公款并非仅仅发生在中央投资项目,在地方项目中更是频繁发生。王小鲁在某地调查中采访的一位当地居民,对当地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说法非常形象:“上届政府刚建完,这届政府就翻修,要不然就重建。建了拆,拆了建;不拆不建从哪儿弄钱呢?投资1000万,他就敢把500万揣起来。”
当然,在一个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国度,土地资源延伸出来的灰色收入,就更加让人触目惊心了。长期以来,土地转让产生的巨大收益已经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主要目标。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推算,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已达到1.5万亿元。这相当于全国6.8万亿元财政预算的20%以上,但却不包括在预算之内。由此,这一笔巨大的资金,在一些地方,成了部分地方官员随意开支的钱口袋。而地方官员对土地出让金的豁免权,还可能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审计署披露,2009年11个省区有684亿元土地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还有381亿元土地出让金应征未征。不难想象,数百亿元应征未征的出让金,会给一部分官员带来多大的回报。
土地收益的分配问题不仅限于土地出让金。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政府掌握了批地、征地、卖地的权力,使得土地供应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都具有某种垄断性,因而围绕着与土地相关的权力,产生了一系列寻租行为。根据一项估算,2009年全国城镇商品住房各项成本、税费合计为每平方米2500元,按销售面积和销售额计算的平均销售价格约4500元,房地产业出售商品住宅的利润高达1万多亿元。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更新的2009年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数据,按同样方法计算,实际上应为1.7万亿元。这相当于2008年全国工业利润总额的一半以上。而按就业人数计,房地产业只相当于工业就业人数的1.3%;按资产总计算,也不过相当于工业的6%。如果上述估算基本准确,房地产业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暴力行业。由此,在2010年福布斯世界富豪榜的中国前20名和胡润富豪榜的前10名中,房地产商都占了6名,是所有产业中富豪最集中的产业。此情此景,有几个房地产商人敢捏着鼻子说,你不是灰色收入的集大成者?
这个国家每天都有高官或者富商栽倒在灰色收入地带,那些触目惊心的死缓判决似乎吓不倒后来者。还是那句话,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灰色收入。灰色收入泛滥,其有害性往往指向民怨沸腾,破坏社会稳定,但从经济学发生的角度看,最大的害处还在于破坏了市场的自由竞争,阻挠了产业分工,并最终影响了经济总量,
本文摘自《我的自由选择》
在当下的中国,很少有人能把经济学的常识写得如此灵性而且优美。这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经济学美文,以至于读者不得不感叹,原来经济学像诗歌一样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