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食品事件

  如果说富士康14跳是十分严重的恶性事件,那么层出不穷的毒食品事件就更为恶劣了。无数人的健康受到了毒食品的危害,媒体所揭露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如今许多国人对食品安全已经失去了信心。

  以2008年发生的三鹿集团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为例。早在2007年12月,三鹿集团就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而在2008年7月,问题奶粉事态的扩大惊动了三鹿集团高层,于是企业将产品送至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在得到检测报告之后,三鹿集团许多高管认为,召回产品会使声誉受损,于是决定以悄悄换回的方式取代直接召回。当时正值中秋节和国庆节临近之际,市场对奶制品的需求非常大,三鹿集团原掌门人田文华说,即使开足马力生产,三鹿集团也无法用不含三聚氰胺的奶粉换回全部已销售出去的含三聚氰胺的奶粉。在此情况下,三鹿集团决定,用三聚氰胺含量较低的奶粉替换三聚氰胺含量较高的奶粉。据卫生部2009年1月报道,自2008年9月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以来,因食用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中国患儿有29万人,其中5.28万人接受住院治疗。

  可悲的是,虽然司法机构对三鹿集团的数十名责任人进行了严惩,但三聚氰胺奶粉仍然死灰复燃。据新华网2011年4月26日报道,重庆警方查获从内蒙古而来的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奶粉26吨,这些奶粉原本是用来制作雪糕的。据悉,“问题奶粉”利润最高可达普通奶粉利润的10倍。正是因为极高的利润,有些商家才铤而走险。

  近些年来,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毒豆芽、猪肉变牛肉等一个个食品安全事件频频爆出。近日,重庆再度查获毒花椒。如果说这些毒食品事件只是一些个别的小商小贩所为,那还容易理解和接受,但有些事件却是大公司甚至上市公司所为,这就属于系统性的恶劣事件和犯罪,是指导企业发展的理念发生了严重的错误造成的。

  从“问题富豪榜”,到“富士康14跳”,再到诸多毒食品事件,虽然出现恶性事件的方式不同,但都反映了一个基本的,也是根本的问题,那就是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可以为了利润而不择手段。

  当然,这些恶性事件的出现,并不是企业、企业家或员工等孤立的因素造成的。中国社会运行的机制和基础,指导企业发展实践的管理理论,尤其是关于企业存在目的的理论误区,才是需要认真反思的。

本文摘自《创建幸福企业》


毒食品事件   幸福企业理论由《北大商业评论》副主编岳川博先生首次提出并加以系统阐述,该理论的标志性成果为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岳川博专著《创建幸福企业》。幸福企业理论认为,将企业定义为功利组织是一种狭隘的和有害的认识;相反,企业是一个生命的世界,一个人为的创造物,一个人们共同创造幸福的工具。同时,岳川博幸福企业理论提出了创建幸福企业的系统策略和方法。 幸福企业理论的提出源于三个时代背景,其一是人类工业文明发展模式的现实困境;其二是功利主义的当代中国需要做出重大改变;其三,是越来越多的陷入困境的企业需要用一种精神的、文化的力量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