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范市场竞争环境。劳动保障、环保、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纺织企业遵守劳动法、环保法和税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抓紧制修订纺织能耗、水耗和相关技术标准,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鼓励纺织行业推广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推进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开展行业自律、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境外投资和企业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其在产业发展中的引导和服务功能。
纺织行业结构调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纺织行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推进纺织结构调整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地方和行业的指导。
(摘自发改运行[2006]762号)
3.4 石油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
石油和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经济建设、国防事业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石油属于国家重要资源产品,国家对石油生产企业及石油加工产品均给予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石油石化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收,国发[2001]37号文中规定:暂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继续作为中央收入。现行税制规定对油气产品全部征收增值税,并实行中央与地方75:25分成。为促进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重组改制,加强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财税字[2000]32号中规定: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从地质普查、勘探开发到原油天然气销售的一系列生产过程所发生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
3.4.1 石油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3.4.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制后有关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央关于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进行了重组改制,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股份公司),现对其涉及的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明确如下:
按照有关规定,纳税人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在启用时应计税贴花。为了支持石化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现决定,对石化股份公司、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新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摘自国税函[2000]394号)
本文摘自《税收优惠政策指南》
本书旨在帮助广大的纳税人、税务干部以及注册税务师等财税从业人员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阅我国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变化,更好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本书导论部分详细介绍了税收优惠的有关知识,第1篇和第2篇分别分行业、分地区对我国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系统整理和分类,第3篇对企业重组改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专题介绍。
本书内容丰富实用,法律法规翔实准确,查询方便,是广大纳税人员、税务干部和财税从业人员不可缺少的案头工具书,也可作为财税专业广大师生的教学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