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英占初期的香港经济(1)

2013-11-16 10:56:17

  

  英占初期的政治、经济决策

  一、政治决策

  1841年1月26日英国占领港岛后,随即于2月1日在岛上张贴由义律(Charles Elliot)和伯麦(B. Bremer)联署的布告,全文如下`:

  大英国驻华全权钦使兼商务总监 查尔士·义律

  驻远东舰队支队司令 伯麦

  为出示晓谕事

  照得本钦使大臣奉命为大英国善定事宜,经与大清国钦差大臣爵阁部堂琦成立协议,将香港全岛地方让与英国统治,业有文据在案。凡尔香港居民,归顺英国为女皇之赤子,自应恭顺守法,勉为良民。而尔等居民亦得以英女皇名义享受英国官员之保护,一切礼教、仪式、风俗、习惯及私有合法财产权益,概准仍旧自由享用。官厅执政治民,概依中国法律、风俗、习惯办理。但废除各种拷刑。并准各乡耆老秉承英国官吏意旨管辖居民,仍候国主裁夺。凡尔居民,苟有受英人或其他外国人所凌虐及不法待遇者,得赴就近官署秘密禀告,定即查办,代尔伸雪。凡属华商与中国船舶来港贸易,一律特许免纳任何费用赋税。嗣后如有关尔等华人各事宜,将随时晓示恪遵。各乡耆老应切实负责约束乡民,服从官宪命令,切切毋违。

  1841年2月1日

  2月2日,义律又向中外人士和传媒发表英文公告,译文如下`:

  英国皇家海军舰长、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女皇陛下在华利益全权代表查尔士·义律先生公告:

  香港岛已割让予英国皇室。

  上述海岛之政府职权,现时由英国驻华商务监督行使。

  按照中国之法律和习惯统治香港岛原居民和此间所有中国人,废除严刑拷打。

  香港英国籍罪犯及非港岛原居民和非中国人罪犯,将按现时在中国施行之《刑事暨海军法》审判。

  香港政府之必要法例、规条,现时由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发布。

  香港岛所有英籍人和外国人均受英国法律保护。

  1841年2月2日

  这两个文告,被后世称为《义律布告》和《义律公告》,简称"义律两告"。它们反映了英国统治香港之初的政治、经济政策,其中的大部分政策被英治早期历届港英总督接受和继承下来。1843年6月26日,第一任港督甸乍(Henry Pottinger)宣誓就职,随即成立香港立法局,开始按照英国的法律体系和政策意图制订香港法律。到1860年年底为止,港英政府的文告及法律中所反映的英治初期的主要政治决策是:

  第一,建立殖民统治机构,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义律两告"开宗明义就宣布港岛已由英国统治,也就是间接宣告了清朝对港岛统治的终结。在开始,港岛的政府职权"现时由英国驻华商务监督行使"。甸乍就任第一任港督后,立即成立了"香港政府",行使对全岛居民的管辖权。由于这个政府完全受英国政府控制,由英国官员掌权,所以后来一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称之为"香港英国政府",简称"港英政府"或"港英"。英国占领港岛后,虽然清朝与英方就岛上华人的治权问题进行过多轮谈判,在谈判开始时清朝官员也曾表示对岛上华人仍然拥有治权。但当1844年11月发生了港英政府拘留到港岛征税的新安县书吏郑同并向清朝提出措辞强硬的抗议之后,腐败无能的清朝官员立即软了下来,两广总督耆英向英方表示:"新安县书吏是擅自闯入香港的","香港岛已属英国所有,今后(清朝)任何人都不得再到港岛征收税项"`。值得注意的是:英占后不仅清朝官府不能再到港岛征税,而且新界的田主也不能再到港岛收租了。据新界锦田邓族现存文件记载,在道光二十一至二十三年(公元1841-1843年)间,锦田邓姓田主曾因他们在港岛的佃农没有缴纳租金而向新安县丞告状,县丞也曾为此多次批示,但终因港岛已被英国占领,并将群大路一带之农田改做他用,无法判令邓姓田主继续收租。a1843年,港督甸乍颁布了港岛一切土地属于英国皇室所有的法令。在此以前,港英当局已经开始拍卖港岛北部沿海一部分土地的使用权。这就说明: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主要支柱之一的土地私有和土地租佃制度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香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土地批租和土地使用权商品化的制度。由封建官僚、田主、自耕农、佃农为主体组成的香港乡村型封建社会也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由港英政府官员、商人、买办、专业人士、职员、工人、小贩和手工业者为主体组成的香港城市型资本主义社会。但英占初期华人中富有的商人极少,华人资产阶级还没有形成,绝大多数华人都直接间接地受雇于外国商人和港英政府。所以,这时的香港资本主义可说是刚刚从英国移植过来的社会,而不是从原有的封建社会蜕变出来的社会。



本文摘自《香港经济史》


   香港经济史:公元前约4000--公元2000年
  香港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至今已有约六千年的历史,但有关香港经济史的论述则只散见于部分论文和书籍的少数章节中,各方面都希望有一部香港经济通史的专著问世。有鉴于此卢受采教授在其女儿卢冬青硕士的协助下历时三载数易其稿,终于完成了呈献在读者面前的这部《香港经济史》。本书史料丰富立论严谨,条理清楚文笔流畅。这部专著在时间跨度资料广度和理论深度方面,都尽可能符合详尽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可谓古今中外第一部香港经济通史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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