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的使者(5)

2013-11-02 11:23:25

  起先,事情进行的还算谨慎。在一项典型的认购交易中,高盛以100美元/股的价格买下了100万股交易公司的股票(总价值1亿美元),然后转身就以104美元/股的价格把这些股票的90%卖给了投资者,得到了9360万美元,400万美元利润──有些是债券,有些是现金。两个月后,交易公司又以126美元/股的价格向公众出售10万股股票,又得到了1575万美元。当然,高盛保留的10万股也随着交易而升值。高盛通过投资和管理保持着对公司的控制权(它现在只拥有不到10%的股票)。甚至,高盛公司所有合伙人都是高盛交易公司的董事,同时他们也要审批交易公司的所有董事的资格。

  到1929年2月2日,交易公司的股价达到了136.5美元/股;到2月7日,222.5美元/股,差不多是最初股价的两倍。"这些卓越的成绩甚至还不是公众对高盛公司中那些金融天才的热情所产生的未稀释的成果。"加尔布雷斯面无表情地说。

  后来证明,高盛从公开市场买入股票,操纵股价上升从而使自己获利。如果随后1932年来自美国国会大量关于1929年危机的报告是可信的,高盛坚持操纵股价上升以达成并购金融工业证券公司的希望,这种行为只能说是首次有记录的内部交易的实例。然而内线交易在1929年早期还不能构成刑事犯罪──在1934年之前,这种行为都没有被禁止,10年之后,才构成犯罪,这次交易是由高级合伙人瓦蒂尔-卡钦斯和他那时的同事悉尼-温伯格共同发起的。他们操纵公司股票的这种行为既没有构成犯罪,也没有违反字典中关于道德公正的定义。

  1925年圣诞节前夜,拉尔夫-乔纳斯(RalphJonas)和他的合伙人成立了金融工业公司,以持有他们积累的各大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股票,当时最大的一笔是一家纽约商业银行制造信托公司32%的股票,乔纳斯持有它45%的已发行股。1928年9月,悉尼-温伯格告诉制造信托的董事长和拉尔夫-乔纳斯的兄弟南森-乔纳斯,高盛"很可能对银行感兴趣"──这还是在国会通过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禁止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密切联系之前的日子。南森把温伯格介绍给他的兄弟拉尔夫,拉尔夫向温伯格建议,高盛可以考虑入股金融工业公司,因为这家公司拥有银行32%的股份,"足够构成在营运上的控制力",报告上这样说。但是温伯格没有采用乔纳斯兄弟的建议,"毕竟组建自己的投资公司才是首选"。

  所以在那之后的两个月1928年12月4日,高盛创建了交易公司,并赋予高盛及其合伙人在经营上的10年期特权。从计划书上来看,这家公司还完全没有定性:"买,卖,交易或持有任何种类的股票或证券。"随后在高盛与公司的认购人、纽约证券交易所之间进行交流之后,公司的目标更改为"股票交易"。之后卡钦斯证实说公司的宗旨是"给予高盛集团的客户同过去它作为一家公司时能给予的一样多的赚钱机会"。他又补充说:"其他银行机构都成立了投资和交易公司,而且更多的正要加入,我们觉得为客户提供与其他银行机构所能提供的相同的投资机会和服务,这对高盛集团来说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卡钦斯也不羞于向公众展示高盛的能力。"经过这么多年的浮浮沉沉,高盛集团发现公共证券基本上是最令人满意的投资品,这也是公司所选择认购的。如果成立一家投资交易公司,那么新公司或多或少都应该遵从于这样的经营方针:就像很多人与高盛公司购进的股票有联系一样,这是一个能获利的准则,同时也是公司的理念。"

  

本文摘自《高盛如何统治世界》


   作者调查审阅了数千页政府、联邦、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信息及其他资料,并对100多人进行了采访,其中包括高盛的客户、竞争对手、监管机构、高盛现任和前任雇员,科汉生动地揭示了高盛如何变得如此强大,并且具有非凡的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一个答案是公司高管对权力层的维护——亨利.戈德曼建议政府组建一个机构旨在监督华尔街;悉尼.温伯格,长达40年周旋于政府高层之间,从罗斯福到肯尼迪总统,他的绰号是背后的“政治家”。高盛的高管支持尼克松、里根、克林顿和布什的竞选筹款活动。 两个高盛的领导人罗伯特.鲁宾和亨利.保尔森还成为财政部的高级官员。另一个答案是它渴望与交易双方进行交易,高盛公司首席执行官劳埃德.布兰克费恩开玩笑的说,他在做“上帝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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