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籍簿缺席带来的问题(2)

2014-04-07 17:22:51

  第二个案例中的争端围绕新开发的土地所有权展开。这个案例之所以令人很感兴趣,这是因为据我了解,该案例堪称中国第一个涉及河岸权问题的案件。什么是河岸权呢?假设某土地紧挨着河流或湖泊,那么根据所有权的相关规定,该水体作为边界的一部分也应纳入土地的权属。也就是说,该土地的所有者可以宣称自己拥有所谓的河岸权,它包括水上运输、停泊入坞、水中捕鱼和游泳等诸多权利。1939年,弗兰克R26;爱默生R26;克拉克(Frank Emerson Clark)在其权威性著作《测绘法律基础》Fundamentals of Law for Surveyors中这样写道:“如果一块土地的所有者提出所谓的河岸权要求,那么与该河岸线毗连的土地都将成为该土地的一部分。”弗兰克R26;爱默生R26;克拉克(Frank Emerson Clark)引自Mark Monmonnier,Drawing the Line:Tales of Maps and Cartocontroversy(New York:Henry Holt and Company,1996),p?123?但是如果土地没有登记在册,就像中国这个案例显示的那样,那么“水体就(可能)会造成严重的边界问题”,因为边界“会随水的蜿蜒流动、湖泊水位的变动和河滨的侵蚀作用而变化”弗兰克R26;爱默生R26;克拉克(Frank Emerson Clark)引自Mark Monmonnier,Drawing the Line:Tales of Maps and Cartocontroversy(New York:Henry Holt and Company,1996),p?126?。

  地处渭河北岸的柏林和下曲村是甘肃省境内的两个村庄,沿岸的一大片共有河滩地由两村村民共同耕种。渭河河床位于陇海铁路以南。1954年大洪水原文是1984年,但是后面又说是1954年。从上下文来看,很明显此处应为1954年。过后,这片土地淹没在河水之中。1962年“四固定”运动兴起以后,柏林和下曲村经交换分别获得了铁路线以北的两片土地,新土地和原土地的面积基本一致。位于甲石沟水渠以东305米处为划分两块河滩地的界线。至于铁路线以南的土地,由于洪水泛滥的缘故,双方并未就此处的地界达成任何共识。1972年,下曲村在本村打坝治理渭河,使渭河在两村的河段水流逐渐倒向南岸,因之在北岸露出一大片河滩荒地。下曲村声称,按照铁路线以北土地的划界方式,即以甲石沟水渠以东的305米处为界进行划分,这片河滩荒地应该属于下曲村所有。而柏林村则认为,两村应以原铁路1384千米处甲石沟的水渠划定河滩地界。但两个村庄都没有出具书面证据以证明其观点。

  图2-2两个村庄的河岸权争议示意图资料来源:赵横绘。

  1990年,下曲村向北道区政府提交行政诉讼。一年之后,区政府宣布:“经考察铁路在建国前征用土地的图纸和现场勘查确认,甲石沟至铁路以北为‘四固定’运动时划分的两村地界……”参见刘新华主编《新土地管理法全书》第1卷,第910页。为此区政府做出裁决,以甲石沟水渠以东的305米处为两村划分河滩荒地界线(见图2-2),305米处以西的荒地归属于下曲村,以东属柏林村。

  柏林村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转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柏林村在起诉书中指出,以民国时期划定的地界作为荒地的划分标准,区政府的这一做法并不合理:渭河并不是一条能够固定河床的河流,几年倒向南边,几年倒向北边,经常冲刷侵害耕地。早在土地改革、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时期,这一片地属于河滩地,甚至在汛期时是河床……用建国前铁路征用土地的地图,说明不了三十年后的自然变化情况。参见刘新华主编《新土地管理法全书》第1卷,第911页。天水市北道区人民法院认可了柏林村出示的证据,即“1954年前原陇海线1384米以东、铁路以南确有一片耕地,这片耕地由下曲和柏林两村村民共同耕种。”但与此同时,法院又宣布:“自土地改革和1962年的‘四固定’运动中未确定这块争议土地权属。”参见刘新华主编《新土地管理法全书》第1卷,第912页。为此法院撤销了北道区政府有关两村共享土地所有权的决定,并判处区政府重新做出行政行为,并承担诉讼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土地纠纷的导火索来自所有权的长期不确定性,而当地政府都曾试图为这些纠纷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途径。比方说在第一个案例中,为了澄清先前征地的无序状态,以便开展新一轮的土地征用工作,县政府采取的措施是支付给两个村庄相同数额的补偿金。然而这一举措只会引发两村之间新一轮的土地边界争端。在这里,以下几个问题应引起注意:第一,正如市人民法院指出的,由于桑蚕养殖场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从法律上说它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征地行为应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第二,经过土地征用以后,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化,即由原先的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根据当时的法规,县政府应将该土地权属的转变登记在案。 参见1958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第14条,引自向洪宜主编《土地确权使用手册》,第111页。第三,如果该土地权属从一开始就十分明晰,那么毋庸置疑,随后的一系列纠纷根本就不会发生。原告在诉讼中出示的证据是几块石柱,上面并没有任何有关边界的确切描述,此外就是一些地图。而被告辩驳的依据则来自一些口述历史。在这种情况下,县政府做出的裁决也许称得上是明智之举了。

  

本文摘自《谁是中国土地的拥有者?》


   本书启用了“可信度” 和“空制度”两个概念。一种为社会群体所信赖并确认为可信的制度,其创生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该群体根据其所面临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所做出的选择和安排。无视这一条件,不仅会导致对社会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作用甚微的空制度的产生,而且会导致社会不公加剧,甚至引起社会冲突。本书指出要正确理解中国农村改革所取得的成功,其诀窍在于理解政府所采取的放手政策,及其所刻意坚持的制度模糊原则的意义,因为这两者促成了适合不同地方特性并具有可信度的制度的产生。

 承诺与声明

兄弟财经是全球历史最悠久,信誉最好的外汇返佣代理。多年来兄弟财经兢兢业业,稳定发展,获得了全球各地投资者的青睐与信任。历经十余年的积淀,打造了我们在业内良好的品牌信誉。

本文所含内容及观点仅为一般信息,并无任何意图被视为买卖任何货币或差价合约的建议或请求。文中所含内容及观点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况下更改。本文并未考 虑任何特定用户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和需求。任何引用历史价格波动或价位水平的信息均基于我们的分析,并不表示或证明此类波动或价位水平有可能在未来 重新发生。本文所载信息之来源虽被认为可靠,但作者不保证它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作者也不对任何可能因参考本文内容及观点而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责任。

外汇和其他产品保证金交易存在高风险,不适合所有投资者。亏损可能超出您的账户注资。增大杠杆意味着增加风险。在决定交易外汇之前,您需仔细考虑您的财务目标、经验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见、新闻、研究、分析、报价或其他信息等都仅 作与本文所含主题相关的一般类信息.

同时, 兄弟财经不提供任何投资、法律或税务的建议。您需向合适的顾问征询所有关于投资、法律或税务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