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1979:金融体系改革的先声(3)

2014-01-04 15:04:16

  1979年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1979年3月13日,中国农业银行正式恢复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属国务院领导,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自上而下建立各级机构,并将农村信用社、农村营业所划归农业银行领导。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中国农业银行恢复以后,经过努力,形成了由农业银行统一管理,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制。

  1979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成为中国银行总行,同时成立了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两块牌子,对内一套机构。中国银行作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在经营外汇买卖业务、筹集利用国外资金、扶植出口生产和办理国际结算、执行侨汇和增加侨汇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954年在财政部系统内建立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承担保证基本建设资金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的管理,作为财政部的所属基建司,对外保留建设银行的牌子,银行的职能和作用未能发挥,不算真正的银行。1978年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为国务院直属单位,并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以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拨款和监督。1979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从财政部分离,成为一家独立的银行,当时建设银行受财政部委托,仍代理行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财政职能。

  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国内保险业务,重新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此后,各地相继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

  1979年之后,中国金融业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

本文摘自《中国金融大变革》


  2006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过渡期结束,金融业正式对外资全面开放,这是中国金融业27年改革开放的一个“水到渠成”之举。
  回想27年前的1979年10月4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成为中国金融业改革的先声。27年来,中国金融改革伴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共进。中国金融体系已经从中国人民银行集监管者和经营者于一身的“大一统”金融体系逐步走向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分家,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分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同台竞争的日趋完善的金融体系。
  在中国金融业对外资全面开放这一具有标志意义的重要时刻,回顾过去27年来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回顾其中众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对于中国金融业下一步的改革和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长期从事金融领域报道的资深记者和金融行业咨询的资深专家,两位作者凭借对于中国金融业改革的深厚了解,完成了这本试图较为全面地反映过去27年中国金融业全面变革的著作,希望能够对广大的中国金融领域的从业者以及对中国金融改革感兴趣的海内外人士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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