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1979:金融体系改革的先声(2)

2014-01-04 15:18:01

  “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后,金融体系遭到严重破坏。1968年,刚刚恢复不久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被分别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内,金融体系重新回到“大一统”状态。之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职能司局被撤并,只保留政工和业务两大组。1969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并入财政部,对外只保留中国人民银行的牌子。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有的与财政局合并,成立财政金融局,有的并入财政局,作为财政局的一个业务组。地区和县一级的人民银行设置更是五花八门。银行的组织机构不能集中统一,指挥系统大大削弱,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制度难以贯彻到底,金融机构成为地道的财政的会计和出纳机构。

  直到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才从财政部独立出来。银行体系及其基本职能逐步得到恢复和加强,但仍然是兼有中央银行职能和商业银行职能的“大一统”的国家银行体系。

  从1953年到1979年,中国基本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统揽一切金融业务的“大一统”金融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办理具体的商业银行业务;既是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又是经营金融的经济实体。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行政区划在全国普设分支机构,并统一按照总行的指令性计划办事,实行存贷分离、统存统贷。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认为,“大一统”金融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机构单一为了实现资金集中分配和统一管理,全国的信用活动都集中于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全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中国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个下属单位,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期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层机构而存在,至于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更是严禁设立。中国人民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等各种商业银行业务。

  信用集中随着银行机构的集中、统一,信贷资金管理也趋于集中,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下达企业的生产计划与财政预算平衡后制定信贷收支计划,根据国家的劳动工资计划与农副产品采购计划制定现金发行计划。

  政企不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是金融企业,是经营货币的行业,是接受信用的机构。但是,在这一期间银行的地位和作用已被扭曲,银行变成了单纯的行政机构,依附于财政,成为财政的会计、出纳机构,不能自主经营,自求平衡。银行成为各级政府实现经济扩张的工具,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手段。

  相对封闭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时期,中国的金融组织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没有往来,同外国的银行也没有业务联系,在国外也没有派驻机构;外国银行派驻中国的分支机构也很少,即便保留了几家外国银行在华的分支机构,如汇丰银行等,也没有什么业务活动;没有专门、独立地从事外汇业务的银行,中国银行对外仅是一块牌子,实际上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个国外业务局,而且业务量很少,业务拓展缓慢。

  1979: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战略决策,揭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金融体制改革的大幕也即将拉开。

  在很短的时间内,经济体制改革迅速展开。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经济单位恢复企业奖励和利润留成办法,财政推行“分级预算包干制”,经济货币化程度开始提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出现了大调整。从此,通过银行信用渠道运用的资金占社会资金的需求剧增。兼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双重职能的大一统的国家银行体制,开始明显不能适应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经济主体开始多元化、横向经济联系迅速展开的客观需要,需要进行改革。

  1979年10月4日和8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共省、市、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银行应该抓经济,现在只是算账、当会计,没有真正起到银行的作用。”“银行要成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建设银行也应该起到杠杆的作用。既然叫建设银行,就不光是坐在那里算账、打算盘,也要广开门路,会做经济工作,会做生意。”

  在邓小平“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论述指引下,从1979年开始,中国的金融体系迈出了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

  从1979年到1984年,金融领域展开了一系列改革:在金融机构方面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改革了中国银行体制,成立了中国投资银行,重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金融宏观调控方面,强调运用经济方法组织各项存款,重新重视利率杠杆作用,改变“统存统贷”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管理体制。在金融业务方面,开始发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扩大银行信贷对象;开办各种开发性贷款;改进外汇管理办法;发展金融信托业务;开放商业信用,开办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增加各种支票、汇票等多种信用工具;在城市建立票据交换中心,开展票据清算业务。

本文摘自《中国金融大变革》


  2006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过渡期结束,金融业正式对外资全面开放,这是中国金融业27年改革开放的一个“水到渠成”之举。
  回想27年前的1979年10月4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成为中国金融业改革的先声。27年来,中国金融改革伴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共进。中国金融体系已经从中国人民银行集监管者和经营者于一身的“大一统”金融体系逐步走向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分家,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分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同台竞争的日趋完善的金融体系。
  在中国金融业对外资全面开放这一具有标志意义的重要时刻,回顾过去27年来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回顾其中众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对于中国金融业下一步的改革和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长期从事金融领域报道的资深记者和金融行业咨询的资深专家,两位作者凭借对于中国金融业改革的深厚了解,完成了这本试图较为全面地反映过去27年中国金融业全面变革的著作,希望能够对广大的中国金融领域的从业者以及对中国金融改革感兴趣的海内外人士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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