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保险业监管与中国保监会(3)

2014-01-04 12:33:15

  从1995年开始,按照银行业和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原则,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脱钩,改制为独立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1996年,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的财产、寿险业务实行了分别记账、分别核算、分别管理,并把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讲求效益作为公司发展的目标。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内财产险和人身险发展的实际,批准成立了3家总部设在北京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即华泰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和两家区域性公司,即华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深圳)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西安)。这5家保险公司的成立,不仅推动了保险竞争格局的形成,而且为保险竞争注入了新的活力。

  截至1998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25家。按组织形式分,国有独资保险公司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9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5家,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7家;按经营区域分,全国性保险公司8家,区域性保险公司17家;按业务性质分,综合性保险公司3家,财产险公司11家,寿险公司10家,再保险公司1家。

  中国保监会成立

  中国保监会的成立是1997年11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原则在保险业的体现,是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产物。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原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永伟担任首任主席。保监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保监会成立之后,中国人民银行不再肩负保险业的监管职责。成立之初的保监会是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

  2002年10月10日,国务院决定吴定富担任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退休。

  2003年3月之后,保监会升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获得了与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同样的地位。

  保监会成立之后,陆续在全国各省区设立了31个派出机构——保监办。2004年2月初,国务院批准保监会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监管局,简称保监局,原保监会驻各地派出机构自2004年2月6日起统一更名为保监局。除原有31个派出机构更名外,还新设立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4个计划单列市及西藏自治区保监局。

  保监局的主要职责为:根据保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保险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与防范辖区内保险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成立之初的保监会,主要职责共有16项;随着2002年《保险法》的修订以及入世之后保险监管思路的调整,到2005年,保监会的主要职责共有11项。

  加强监管

  保监会成立之后,首先确定了“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监管原则,制定了保险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未来的发展方向、任务和目标。

  2002年,中国入世之后,保险监管也已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保监会颁发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保监会颁布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

  2003年3月下旬,中国保监会对试行两年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进行了重大修订,制定发布了保监会2003年1号令《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这份重要的部门规章的发布,标志着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基本形成。2003年,保监会对偿付能力不足和监管指标严重超标的10多家公司采取了要求提交解释报告、监管谈话等措施,使偿付能力监管这一重要的监管手段开始发挥作用。

本文摘自《中国金融大变革》


  2006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过渡期结束,金融业正式对外资全面开放,这是中国金融业27年改革开放的一个“水到渠成”之举。
  回想27年前的1979年10月4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成为中国金融业改革的先声。27年来,中国金融改革伴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共进。中国金融体系已经从中国人民银行集监管者和经营者于一身的“大一统”金融体系逐步走向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分家,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分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同台竞争的日趋完善的金融体系。
  在中国金融业对外资全面开放这一具有标志意义的重要时刻,回顾过去27年来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回顾其中众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对于中国金融业下一步的改革和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长期从事金融领域报道的资深记者和金融行业咨询的资深专家,两位作者凭借对于中国金融业改革的深厚了解,完成了这本试图较为全面地反映过去27年中国金融业全面变革的著作,希望能够对广大的中国金融领域的从业者以及对中国金融改革感兴趣的海内外人士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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