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保险业监管与中国保监会(6)

2014-01-04 12:18:43

  保险资产管理

  2003年,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资金实行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2004年4月下旬,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签发了第2号主席令,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自200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经营范围和经营规则,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

  2005年7月21日,吴定富来到人寿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调研。吴定富在调研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保险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着眼全局,立足当前,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强化风险防范,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收益率,积极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和金融改革,为保险业做大做强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投资债券

  从2003年开始,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开始有所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于2003年6月初公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长期困扰保险业资金运用中的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狭窄、比例过低等问题得到解决。保险业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由只允许投资三峡、铁路、电力、移动通信等中央企业债券,扩大到自主选择购买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且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由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提高到20%。

  2004年6月25日,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银行次级定期债务和企业债券比例进行了调整,放宽了相应的限制。此前的3月29日,保监会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发布了《关于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公司投资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务作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

  2005年8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现行保险债券投资政策进行了系统整合,重新划分了债券类别,增加了新的投资品种,调整了具体投资比例,并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产品投资留下了空间,体现了监管部门推行积极、开放投资政策的理念。《办法》以风险控制为核心,通过制度层面控制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信用风险,也体现了监管部门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变化。《办法》标志着保险资金债券投资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境外投资

  从2004年下半年起,保险公司境外运用外汇资金投资也取得突破。

  2004年8月中旬,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公司利用外汇资金进行海外投资;2005年9月,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直接投资股票

  以往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购买基金公司发行的股票型基金产品来间接购买股票。2004年下半年,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也取得了突破。2004年10月24日,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市。

  2005年2月15日,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05年2月17日,保监会与银监会联合下发《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同时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这四个文件共同构成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基本制度和政策框架。

  到2005年7月底,保险公司的资产中,银行存款有5006?7亿元,投资有7863?3亿元,除了国债投资的3371?3亿元以外,其余的都是其他债券和股票方面的投资。

本文摘自《中国金融大变革》


  2006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过渡期结束,金融业正式对外资全面开放,这是中国金融业27年改革开放的一个“水到渠成”之举。
  回想27年前的1979年10月4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成为中国金融业改革的先声。27年来,中国金融改革伴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共进。中国金融体系已经从中国人民银行集监管者和经营者于一身的“大一统”金融体系逐步走向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分家,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分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同台竞争的日趋完善的金融体系。
  在中国金融业对外资全面开放这一具有标志意义的重要时刻,回顾过去27年来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回顾其中众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对于中国金融业下一步的改革和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长期从事金融领域报道的资深记者和金融行业咨询的资深专家,两位作者凭借对于中国金融业改革的深厚了解,完成了这本试图较为全面地反映过去27年中国金融业全面变革的著作,希望能够对广大的中国金融领域的从业者以及对中国金融改革感兴趣的海内外人士提供帮助。

 承诺与声明

兄弟财经是全球历史最悠久,信誉最好的外汇返佣代理。多年来兄弟财经兢兢业业,稳定发展,获得了全球各地投资者的青睐与信任。历经十余年的积淀,打造了我们在业内良好的品牌信誉。

本文所含内容及观点仅为一般信息,并无任何意图被视为买卖任何货币或差价合约的建议或请求。文中所含内容及观点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况下更改。本文并未考 虑任何特定用户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和需求。任何引用历史价格波动或价位水平的信息均基于我们的分析,并不表示或证明此类波动或价位水平有可能在未来 重新发生。本文所载信息之来源虽被认为可靠,但作者不保证它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作者也不对任何可能因参考本文内容及观点而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责任。

外汇和其他产品保证金交易存在高风险,不适合所有投资者。亏损可能超出您的账户注资。增大杠杆意味着增加风险。在决定交易外汇之前,您需仔细考虑您的财务目标、经验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见、新闻、研究、分析、报价或其他信息等都仅 作与本文所含主题相关的一般类信息.

同时, 兄弟财经不提供任何投资、法律或税务的建议。您需向合适的顾问征询所有关于投资、法律或税务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