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爬满虱子的"盛世"绸缎(4)



  1720年11月,康熙五十九年,广州十三行商人聚会,在祖坛前杀鸡以血盟誓,成立公行,并共同缔结十三条行规,对行商行为进行多重规范,这些行规包括:

  定价同盟:行商与外商相聚一堂,共同议价,其有单独行为者应受处罚。

  行业公积:所有行商都要拨出每年利润中的2%,充做储备金,时称"公所费"。此外,在买卖古瓷时,卖者无论赢亏,都要把卖价的30%上缴给公行。

  分享利益:无论哪一家行商与外商交易,只能承销全部货物的一半,其余则须平均分配给公行内的其他行商销售。

  入行会费:公行内的行商,根据规模大小,分为头等行、二等行和三等行,新入行者要交纳1 000两白银为公共开支经费,并列为三等行。

  这些行规有"对外一致行动"、"对内垄断利益"的双重特色,在一开始,它遭到了外商的激烈对抗。就在公行成立的第二年,英商"麦士里菲尔德号"抵达广州港,船长拒绝接受公行行规,两广总督居中调解,十三行商人不得不作出妥协,让其他商人也参与了茶叶生意。1725年,英商在一封信中还说:"我们希望他们不再试图恢复(公行),假如他们已经恢复或一定要这样做,而你们又适在该地,你们必须尽力用最有效的办法进行反对。"

  尽管如此,十三行商人似乎在对抗中渐渐占到了上风。在公行成立的8年之后,1728年(雍正六年),政府依照扬州盐商的"首总"模式,制订了商总制度。所谓"商总"者,由十三行商人共同举荐,经粤海关监督批准,负责统领各行商对外贸易,评定货价,解决纠纷。

  公行、商总制度的形成,让十三行商人日渐成为一个组织严密、行为划一的垄断型商帮。



本文摘自《浩荡两千年》


第52节:爬满虱子的"盛世"绸缎(4)   中国企业史三部曲之三:浩荡两千年 中国的工商文明为什么早慧而晚熟?中国的商人阶层在社会进步中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中国的政商关系为何如此僵硬?对立?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最终将以怎样的方式全面建成?在“中国特色”与普世规律之间是否存在斡旋融合的空间?作为“中国企业史三部曲”系列研究著作的第三部,继《激荡三十年》、《跌荡一百年》之后,在公元前7世纪到1869年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跨度里,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继续前两部作品的研究主题,再次探寻国家与资本、政府与商人阶层之间的关系,并试图寻找出这些事关当代的问题的答案。作者的写作表明,在高度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下,政府与工商阶层的对立、紧张关系,贯穿于两千余年的帝国时期。两千余年来,国家机器对商业的控制、干扰及盘剥,是阻碍工商文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企业史,归根到底是一部政商博弈史。在本书中,以上问题有的已找到了答案,有的则还在大雾中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