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台州法院执行案件与拍卖行四六分成(4)

2013-12-10 09:08:35



  在此我记下这篇报道的后续故事,惟愿给读者以警醒,鞭策自己前行。在报道见报后,台州中院回应“执行案件与拍卖行四六分成”,有关负责人说,关于报道中提及的拍卖佣金一事,原法院执行部门“确实存在收取部分拍卖佣金的不规范做法,此款项统一进入法院账户,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上交财政”。2006年6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纠正此前这一不规范做法,停止收取任何拍卖佣金。

  法院回应中说,报道刊登后,“台州中院党组十分重视,立即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调查组,全面调查核实涉案的执行程序、实体处理、办案作风等问题。发现有关人员涉及违法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与此同时,我接到的内部情况透露是“台州中院正在日夜加班销毁证据,应对可能的上级机关调查,会议室里桌上、地上都摆满了文件,有的在被整理,有的在被毁掉……”但是我当时不在台州,无法核实这一情况,因此并没有诉诸报道,只能仅供参考。

  但是当我们退守期待公平公正的结果时,被监督对象却没有回应这种期待。直至今日,并未有任何台州中院人员被“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更有甚者,台州本地最活跃的论坛“19楼”上,网友支持报道、发表感慨的帖子时有被删,却出现了一篇《核心调查的核心利益》的帖子,全篇帖子指责记者“混淆视听,骗取读者情感”,并指责此报道中出现的当事人应美娟有“高明之处,毒辣之处”,帖子最后指控说:“里面的一些人物,如於望盛、庄庆鸿都是她的一只棋子,连报社的美编也在文章中插入一幅毫不相干的新闻图片,增加了视觉效应,手法专业,天衣无缝。”

  既然是做对法院的监督报道,我已有心理准备会受到利益方的攻击,而本报编辑实在是“躺着也中枪”,哈哈。当时就有同事看到了,建议我应当及时对网帖做出逐一反驳,但我发现这篇帖子实在指不出我的报道有任何失实之处,而主要是该帖作者的主观臆断和攻击。而且,我看到下面的跟帖也纷纷是表示不相信该帖的,有网友说“第一感觉:楼主你是法院的托儿???”我想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还有必要反驳吗?

  而谁知,直到时隔两年被约写记者手记,我才发现这篇帖子竟然还堂而皇之挂在网上,这就不由得我不思量了。

  该帖作者说:“2009年6月1日台州市中院对案件外人的异议进行听证审查,笔者和几位朋友参加旁听了全过程”,并能详细描述庭审过程。这位网帖“笔者”何以就能把“原房产资料”了解得如此清楚详细?如果是“路见不平”的人,几天内从何处了解到这么详细的文件情况?

  对于新闻人来说,采访完成不是结束,报道刊登不是结束,被人反咬一口也不是结束。甚至看不到真正的结束的监督调查性报道,很多,太多。

  我也曾苦恼,那么我们该如何自处?对现实绝望吗?对现实投降,“同濯沧浪之水”吗?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结尾给我以答案。“人类的智慧就蕴藏在五个字里:‘等待’,和‘希望’。”

  调查报道中,战争仍未落幕。



本文摘自《底线》


   底线:新闻背后的真相 独家爆料,揭秘新闻背后的故事:谁见证了“文强老大”的最后四小时?谁先知先觉以租代征近三万亩建高尔夫球场?谁“谋杀”了温州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的村主任?谁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谁见过“处女嫖娼”?谁亲自揭开松原高考舞弊案?谁将上访者被抓进学习班?谁让洱海成了富人的后花园?谁无意间戳到了医改的痛处?……什么是百姓安身立命的底线、什么是媒体工作者的底线、什么是触及底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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