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财务诡计(30)
四六九加十一月,月月都是三十天;二十八天独二月,剩下都是三十又一天。
──仿中世纪英诗韵律的现代诗
儿时,父母教过我们这首韵律诗,后来老师又帮助我们记住每个月的天数。这首韵律诗现在仍派得上用场,即便对成年人也可以作为某种提醒。不过,直到最近我们方明白2月份就是1年中的例外。事实上,对于希望人为做大收入的公司而言,任何月份都可能成为例外。冠群公司就是通过玩弄这种把戏来人为做大收入的高手。该公司常常将其月度会计做账天数延长至35天。这种把戏一度非常有效,至少在公司丑闻遭曝光,其首席执行官桑杰R26;库玛(Sanjay Kumar)被判入狱之前是这样的。
延长月度会计做账天数是管理层可能实施过早记录收入这种财务欺诈的一种创新手法。本章主要介绍管理层将未来期收入加速记录为之前时期收入的各种方法,同时也告诉投资者该如何发现此类欺诈的蛛丝马迹。
过早记录为收入的方法
1.在合同规定义务未进行任何履行之前就记录为收入
2.所记录的收入远超过合同规定完成的工作量
3.在买方正是接受商品之前就记录为收入
4.在买方付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或对买方付款无要求情形下进行收入记录
在合同规定义务未进行任何履行之前就记录为收入
即便到了季度最后一天的午夜时分,一些公司仍然会设法做大销售收入。有时,这些公司在粉饰季度末业绩方面颇有创造性,会将未来期的收入记为本期收入。
在冠群公司,月度天数是无限制的
冠群公司的管理者总是将每个季度最后那个月的天数增加到35天。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倒签合同日期和伪造销售合同来欺骗审计师和投资者,诱使他们相信那些虚假的销售增长数据。
冠群公司管理层的万千理由。是何原因使得冠群公司的管理层如此热衷于不断做大其销售收入,不断推高公司的股价呢?表面看来,答案在于数额超大的奖金和股票期权。事实上,这些薪酬的巨大程度已经超出我们的想象。根据该公司“1995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KESOP)的内容,如果公司股票的价格最少连续30天达到并维持在某个价格水平之上,那么冠群公司的前3名高管可另获赠数百万股公司股票。
这份1995年度8月的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最初批准送给公司前3名高管的股票数为600万股。其中,首席执行官王嘉廉(Charles Wang)占60%,首席运营官桑杰R26;库玛占30%,执行副总裁拉塞尔R26;阿特兹(Russell Artzt)占10%。一段时期后(包括一定数量的股票拆分),实际发行的股票数达到了2000万股。当然,持股计划最后兑现了。就在1998年某个不平凡的日子,公司股票收盘价稍高于55美元,3名高管收获了高达11亿美元的巨额奖金。其中,王嘉廉获得1215万股,桑杰R26;库玛获得607.5万股,阿特兹获得202.5万股,市值分别为6.698亿美元、3.349亿美元和1.116亿美元。
冠群公司管理层必须完成难以置信的事。当然,实情并非如此。虽然股票价格确有上升,但请记住这一切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大牛市时期。在1995年计划推出时,公司的年度回报率似乎很不错。但是,相比于大牛市时期标准普尔500的涨幅,公司的年度回报率并不高。虽然业绩良好,但肯定算不上明星股。当然,还有一点必须有所交代,那就是这样的业绩都是欺骗得到的!
第3版《财务诡计》的重要价值就在于作者构建了全面完整的财务欺诈骗术的理论分析框架。首先该书从财务报告角度,将资本市场中各类财务欺诈骗术划分为收益类财务欺诈、现金流类财务欺诈和业绩指标类财务欺诈等三大类型,并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勾稽制衡视角,建立了发现和揭露财务欺诈骗术的整体思路与方法;此外,作者从公司治理角度对滋生三大类型财务欺诈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土壤进行了独到分析,提出了彻底消除财务欺诈骗术的治本之策;该书同时结合近十年来美国资本市场发生的安然、世界通信等著名公司的典型财务欺诈案例,详细分析了三大类型财务欺诈骗术的具体手段和警示信号;尤为值得称道的是,作者对现金流类财务欺诈骗术的独到分析,打破了人们普遍认为的“现金流量表难以舞弊”的常识判断,这不能不佩服作者对财务欺诈案例的独到观察和深刻研究。
──仿中世纪英诗韵律的现代诗
儿时,父母教过我们这首韵律诗,后来老师又帮助我们记住每个月的天数。这首韵律诗现在仍派得上用场,即便对成年人也可以作为某种提醒。不过,直到最近我们方明白2月份就是1年中的例外。事实上,对于希望人为做大收入的公司而言,任何月份都可能成为例外。冠群公司就是通过玩弄这种把戏来人为做大收入的高手。该公司常常将其月度会计做账天数延长至35天。这种把戏一度非常有效,至少在公司丑闻遭曝光,其首席执行官桑杰R26;库玛(Sanjay Kumar)被判入狱之前是这样的。
延长月度会计做账天数是管理层可能实施过早记录收入这种财务欺诈的一种创新手法。本章主要介绍管理层将未来期收入加速记录为之前时期收入的各种方法,同时也告诉投资者该如何发现此类欺诈的蛛丝马迹。
过早记录为收入的方法
1.在合同规定义务未进行任何履行之前就记录为收入
2.所记录的收入远超过合同规定完成的工作量
3.在买方正是接受商品之前就记录为收入
4.在买方付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或对买方付款无要求情形下进行收入记录
在合同规定义务未进行任何履行之前就记录为收入
即便到了季度最后一天的午夜时分,一些公司仍然会设法做大销售收入。有时,这些公司在粉饰季度末业绩方面颇有创造性,会将未来期的收入记为本期收入。
在冠群公司,月度天数是无限制的
冠群公司的管理者总是将每个季度最后那个月的天数增加到35天。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倒签合同日期和伪造销售合同来欺骗审计师和投资者,诱使他们相信那些虚假的销售增长数据。
冠群公司管理层的万千理由。是何原因使得冠群公司的管理层如此热衷于不断做大其销售收入,不断推高公司的股价呢?表面看来,答案在于数额超大的奖金和股票期权。事实上,这些薪酬的巨大程度已经超出我们的想象。根据该公司“1995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KESOP)的内容,如果公司股票的价格最少连续30天达到并维持在某个价格水平之上,那么冠群公司的前3名高管可另获赠数百万股公司股票。
这份1995年度8月的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最初批准送给公司前3名高管的股票数为600万股。其中,首席执行官王嘉廉(Charles Wang)占60%,首席运营官桑杰R26;库玛占30%,执行副总裁拉塞尔R26;阿特兹(Russell Artzt)占10%。一段时期后(包括一定数量的股票拆分),实际发行的股票数达到了2000万股。当然,持股计划最后兑现了。就在1998年某个不平凡的日子,公司股票收盘价稍高于55美元,3名高管收获了高达11亿美元的巨额奖金。其中,王嘉廉获得1215万股,桑杰R26;库玛获得607.5万股,阿特兹获得202.5万股,市值分别为6.698亿美元、3.349亿美元和1.116亿美元。
冠群公司管理层必须完成难以置信的事。当然,实情并非如此。虽然股票价格确有上升,但请记住这一切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大牛市时期。在1995年计划推出时,公司的年度回报率似乎很不错。但是,相比于大牛市时期标准普尔500的涨幅,公司的年度回报率并不高。虽然业绩良好,但肯定算不上明星股。当然,还有一点必须有所交代,那就是这样的业绩都是欺骗得到的!
本文摘自《财务诡计》
第3版《财务诡计》的重要价值就在于作者构建了全面完整的财务欺诈骗术的理论分析框架。首先该书从财务报告角度,将资本市场中各类财务欺诈骗术划分为收益类财务欺诈、现金流类财务欺诈和业绩指标类财务欺诈等三大类型,并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勾稽制衡视角,建立了发现和揭露财务欺诈骗术的整体思路与方法;此外,作者从公司治理角度对滋生三大类型财务欺诈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土壤进行了独到分析,提出了彻底消除财务欺诈骗术的治本之策;该书同时结合近十年来美国资本市场发生的安然、世界通信等著名公司的典型财务欺诈案例,详细分析了三大类型财务欺诈骗术的具体手段和警示信号;尤为值得称道的是,作者对现金流类财务欺诈骗术的独到分析,打破了人们普遍认为的“现金流量表难以舞弊”的常识判断,这不能不佩服作者对财务欺诈案例的独到观察和深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