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典船借桨

  在资产信托的融资模式中,借给项目公司的"过桥"资金实际上是有资产抵押的。即使项目公司无力赎回信托资产的优先受益权,信托投资公司也可以拍卖资产偿还投资者,因此投资风险是可控的。在市场孵化的模式中,借给项目公司的流动资金,是有客户订单担保的,一单一结的方式,不见兔子不撒鹰,不见青苗不浇水,风险也基本上可控。

  可是如果一个高新科技企业涉及固定资产的投资,因为资产尚未形成,无可抵押也无以信托,同时客户的订单也不足以保证资金安全,也不可能采取一单一结的方法回收资金。一没有资产,二没有信用,能够做文章的唯有权益。涉及权益融资无非有三个模式:第一是割让置换,第二是抵押借贷,第三是割

  让加抵押,部分置换、部分借贷。出让股权融资,是砍腿换车;而抵押股权融资,是典船借桨;两者结合的方式,是先典船借桨,然后还一只桨赎回船,留下一只桨还情。

  案例股权质押,典船借桨

  B公司是一家从事可降解餐具生产的高新科技企业,该企业拥有一项发明专利:可降解餐具速效黏合剂。这个黏合剂可以将庄稼秸秆制成的原料浆迅速黏合并瞬时成型,由于中间省略了传统工艺中的烘干程序,因此可以使成本降到泡沫塑料餐盒的水平。

  为了防止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许多城市都颁发了停止使用泡沫塑料餐盒的禁令。但是可降解餐盒的推广并不顺利,泡沫塑料餐盒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泡沫塑料餐具的成本远远低于可降解餐盒。只要这个问题不解决,餐馆老板就会受利益驱使,昧着良心仍旧使用泡沫塑料。因此,治理白色污染最重要的症结,就是使可降解餐盒的成本降到泡沫塑料餐盒的同等水平。B公司的这项发明专利,突破了这个难题,不但具有很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

  使用B公司的黏合剂生产可降解餐盒,需要一种特殊的生产设备。B公司委托C公司为其开发。C公司是一家颇具实力的上市公司,很快将设备研制开发出来了,但是此时B公司刚好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筹建一个规模化的餐具生产企业,至少需要5套设备,而B公司的预算资金若用于购买这些设备,就没有了租用厂房、收购秸秆、发放工资的流动资金;可是如果这笔钱用于流动资金,就没有钱购买设备。这等于买了枪就买不起子弹,而买了子弹就买不起枪,而枪和子弹缺任何一样都不可能产生效益。

  (1)B公司的资金首先用于租厂房和招聘工人,并留下收购原材料的流动资金。

  (2)C公司向B公司提供10套设备,5年内分期付款,按每套设备50万元计,共计提供卖方信贷500万元(含利息)。

  (3)B公司把自己60%的股权抵押给C公司。每偿还20%的设备款(即100万元),就赎回10%的股权。

  (4)5年之后,所有设备款偿清后,B公司共赎回50%的股权。C公司仍留下10%的股权,作为公司的小股东,继续享受利益。

  这个案例中,笔者还有第二个方案,就是用专利权质押而不是用股权质押。C公司倾向于第二个方案,因为这个方案对自己更有利。如果B公司偿还不了设备款,C公司将获得专利权,再加上自己开发的设备,它就可以自己干了,在每一个城市投资一个可降解餐具的生产企业。但是B公司把专利权视为生命,坚决反对第二个方案,坚持第一个方案。最后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妥协:C公司同意第一个方案,以股权质押;而B公司在偿清设备款后,给C公司留下10%股权的"尾巴"。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B公司购置的设备属于通用设备,则C公司可以采用前述的金融租赁的方式提供卖方信贷。按常规,租赁期未满时设备的产权仍属于C公司,设备本身就是抵押品。一旦B公司拖欠设备款,C公司就可以收回设备,转手卖掉收回资金。

  可是本案中B公司购置的是专用设备,即使收回产权也无法转做他用,因此本身没有抵押价值,故只能用股权或者专利权质押,才能取信于投资者。

  

本文摘自《资本的游戏》


股权质押,典船借桨   本书跳出了资本家的立场并打破了西方投资学的框架,完全站在企业家的立场上阐述了资本运营的游戏规则。全书论述以企业家关心的直接投资及融资为主线,阐述与资本家打交道的战略战术、商务模式设计、项目包装技巧、投入产出的计算方式。作者既从融资者的立场又从投资者的立场进行论述,主要让融资者学会站到对方的立场上打算盘,以实用性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