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1)

  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金融创新浪潮席卷金融业的各个领域,引发了金融业的一场革命。金融创新从金融工具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三个方面,深刻地改变着金融市场的结构,而金融市场结构的变迁又对传统的金融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和监管内容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并促进了金融监管自身的创新,以适应变化了的金融市场结构。

  放宽管制,鼓励创新,同时加强监管(再监管)是金融监管对这一挑战的反应。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沿着"创新──放松管制──再创新──再放松管制"这样的循环轨迹演进,相互博弈。

  金融管制的不断深化诱发了金融创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为维持金融稳定而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利率、信贷规模、区域分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管制办法,成为诱发金融创新的重要原因。严格的金融管制影响了金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活动,威胁到它们的经营地位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形成金融企业进行金融创新的外在动力和压力。同时,金融管制中存在一定的漏洞,使金融企业创新成为可能。而企业通过创新产生的效益又大于它的成本,种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促进了金融创新。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融管制越严格,金融创新就越活跃,或者金融创新的动力就越大。在我国目前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的情况下,在金融机构的交叉领域,金融创新往往也最为活跃。通过银行私募的证券公司的集合理财产品和基金公司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就是金融创新的例子。此外,保险公司不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易,还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票市场,还有不断涌现的金融控股公司热潮,等等。

  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监管的日益完善。金融创新使早期金融管制失去了效力,并推动了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但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同时也增大了金融风险,使金融体系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频繁的创新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与金融创新的发展保持同步,已成为对监管机构的一个主要挑战。因此,各国政府必然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管制,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政府为规避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纷纷加强了金融监管,在监管制度上的重大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监管方式上,从机构监管过渡到功能监管(即监管机构按功能分工,针对金融风险的各个方面在专业领域内实施监管)。由于金融机构的全能化发展,传统的以机构为监管对象的方式不再适应,而应以功能为基础进行监管。二是在监管标准上,从资本监管到全面性的风险监管。传统监管以资本充足率为标准,这种监管主要是针对信贷风险的,但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面临着其他各种风险,仅仅对信贷风险进行监管难以实现有效监管的目的;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实现全面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各国及国际监管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三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加强。传统监管制度注重外部控制制度;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各国及国际监管机构逐渐对金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给予高度的重视。

  

本文摘自《高收益债券与杠杆收购》


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1)   运用资本市场工具进行企业并购重组,进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是中国面对全球经济竞争必然面对的事实。本书从杠杆收购革命与垃圾债券创新、融资环境与金融监管入手,围绕市场需求引出杠杆收购及垃圾债券发展状况、应用原理、产生动因及财富效应,并在此基础上对杠杆收购交易结构设计,垃圾债券融资方案等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