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重组创意

2013-09-05 08:49:48

  既然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这个时候提出国退民进,或者是私有化显然是不合时宜也不可取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前提下,如何做到既提高资产资本的效率,将国有资本放到市场里公平竞争,让资本具有更多市场的属性,同时,又管理好国有资本的公平问题,让其与权力、与行政、与官本位脱钩,真正把国有资本作为全体公民的共有财富,向全体公民明晰产权,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难题。历史上就没有过这样的国家。前苏联由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重组为十多个私有化的民主国家,核心是把公有制变为私有制。如果中国走了一条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彻底将公有产权与经营权分离,将经营权与行政权分离,将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完全平等对待,共同受到法律保护,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在市场面前完全平等,这就是真正意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是说,中国可以向世界宣布,中国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共有财产,也就是国有财产怎样管理,谁来管理,如何生产、如何控制成本、如何分配、如何消费?全世界也没有一个理论和体系来规定,我们也没有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地方,这也是历史留给中国共产党人的难得的创新机会。在此,本人斗胆提出如下重组与改制方案建议:

  第一,重新确权。为什么要重新确权?既然我们是公有制为主导的国家,公众所拥有的财富应该叫公有资产而不应当叫国有资产,财产权利就应当叫公有权,而不应当叫国有权。国资委也应该改名为“公资委”,因为公众才是公共财产的唯一所有人。国家只是一个组织形态,是接受公民委托,代表全体公民行使公民权利的机构。缩小一点,就好比一个公司的财产是这个公司的,但这个公司的权益是股东的,公司就是一个经营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限公司”的资产是中国的,但权益却是股东的,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的。

  在本质上完成确权后,还得划分地方产权与中央产权;企业产权与政府产权;这本身就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第二,政资分离。十多年前,国企改革曾提出“政企分开”。十多年过去,政企名义上分开了,但又出现了“政资合一”。

  “政资合一”对中国经济发展危害巨大。计划经济时代政企不分是这个体制的典型特征之一,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政企分离,是在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之前提出的,公司制改制之后,就应当叫“政资分离”。

  这十年,凡是没有在过去公司制改革中失去国有控股权的企业,由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际上回到了政资不分的状态。虽然国有企业不归原有主管部门管理,但各级国资委取代了当年的主管部门。虽然企业自主经营,但人事、分配机制不能真正市场化,企业也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市场化企业,效率比计划经济时期提高了,但其强势的市场地位,破坏了市场的公正性。不管怎样,有些政府是希望政资不分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资合一”就像毒品一样刺激着各级政府拼命地控制与增加财富、破坏着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滋生着巨大的腐败、降低了整个社会财富的经营效率。

  2013年政府换届后的十年若不解决“政资合一”的问题,就没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就会成为继续停留在口头上的语言。只有在彻底解决“政资合一”问题的基础上,才有机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如果能实现“政资分离”,国有资本改革就可以探讨了。国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公有制的核心是全民所有,但全民所有在实际分配上,并没有真正体现。因而,国有资本这个公共财富长期虚置,实际上政府成为公民的代理人在管理着、分配着国有资本,形成了“政资合一”的体制。这个执行机构就是财政部。财政部支配着全体公民的财富,非公有制资本代表着少数富裕阶层的人群,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靠什么力量和方法去实现呢?

本文摘自《中国重组》


   本书在国内第一次独创性的从“国家公司化”的假设,以作者几十年来在政府、国企、农村、海南、海外、资本市场等地方与各领域的大量亲历和案例,以一个投资银行家的视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限公司”在国有资本、民营企业、金融领域、对外投融资、海南特区、三农领域以及“公司文化”方面讲述了大量真实的故事;进行了大量的分析思考;提出了大量的极富独创性的创意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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