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英占中期的香港经济(3)

2013-11-16 08:33:20

  

  怡和在"二战"前如此迅速地发展,同英国和港英政府赋予它的种种特权是分不开的。在经济上,怡和得到许多公用事业和高回报项目的专营权。在政治上,老威廉·渣甸被授予爵士爵位。他的侄子、时任怡和洋行大班的大卫·渣甸在1850年6月成为第一个进入港英立法局的非官守议员,以后怡和高层的代表始终担任着港英行政局或立法局议员。在英占早期,流行着"香港有三个权力中心:港督、怡和、马会"的说法。后来虽然"三中心"中的"怡和"逐渐被"狮子银行"即汇丰银行所取代,但怡和仍是香港实力最雄厚的英资财团之一。

  (二)太古财团

  太古进入中国内地和进入香港都比较晚,但它的总公司施怀雅父子公司(Swire Son Co.)早在1832年就已在利物浦成立,由英国商人、父亲约翰·施怀雅(John Swire)、哥哥约翰·撒缪尔·施怀雅(John Samuel Swire)和弟弟威廉·哈德逊·施怀雅(William Hudson Swire)共同创办。主要经营英国与欧美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贸易。为了把业务扩展到中国和远东,施怀雅家族与英国商人巴特菲尔德(Butterfield)在上海共同创办了巴特菲尔德与施怀雅公司(Butterfield Swire Co.),以太古洋行作为中文名称,1867年7月1日正式开业,主要经营进出口贸易,将英国的棉毛织品等运销到中国,再将中国的丝、茶等运销到英国。1868年,巴特菲尔德退出太古洋行,但公司的英文名称未变。此后"施怀雅父子公司"和"巴特菲尔德与施怀雅公司"就成为一家公司两块招牌,而它们的中文名称都是太古洋行。就在1868年内,施怀雅父子公司总部由利物浦迁到伦敦,利物浦设分公司。以后又陆续在曼彻斯特、纽约、澳洲等地设分公司。而上海的巴特菲尔德与施怀雅公司也就成为施怀雅父子公司的上海分公司,1870年又在香港设分公司。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太古洋行上海分行和香港分行。太古财团的经营作风素以稳健著称。"二战"之前,它在香港的业务除传统的进出口贸易以外,主要经营航运、仓库、码头、造船、一般制造业、房地产业和公用事业。太古财团下属的太古轮船公司,1871年创办,经过与美资旗昌轮船公司的激烈竞争,终于控制了旧中国的长江航运,开辟了远东的海参崴、日本、菲律宾、马来亚、印尼、泰国的航线,加上欧、美、澳各洲的航线,成为全球最大的航运公司之一。1900年太古与英国"蓝烟囱"轮船公司等合组太古船坞公司,资本额达到80万英镑,在鱼涌兴建一座大型船坞,历时九年才完成。不但能停放而且能建造万吨级巨轮,还能生产引擎等多种机具。20世纪30年代以后,这间公司几乎包揽了华南需用的所有大小船舶的建造。此外,由太古独资或参股经营的太古糖业公司等也都在香港及远东享有盛誉。在中国内地,太古在福州、汕头、芜湖、汉口、天津、南京、镇江、宁波、宜昌、广州、厦门、青岛、烟台、大连、长沙、重庆都设有分支机构,是旧中国最大的外资航运企业,被称为"航运之王"。在进出口贸易、工业、商业等领域也都拥有巨额资产和权益。

  太古财团一直由施怀雅家族控制,其高层代表人物也长期担任港英行政局或立法局议员。

  (三)汇丰财团

  汇丰银行的全称是香港上海汇丰银行(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1865年在香港成立,资本额500万元,最初由在香港的欧、美各大商家集资创办。1864年8月组成15人的汇丰银行临时委员会,就包括了英资铁行、宝顺、太平、乜,美资琼记,德资禅臣,丹麦资本毕氏等各大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由宝顺洋行大班乔姆利任主席。1865年3月2日临时委员会改组为董事局,3月30日汇丰银行正式开业。但开业不久非英籍董事即陆续退出,汇丰银行从此成为惟一的总行设在香港的英资商业银行。1866年8月14日,《汇丰银行法》作为港英政府1866年第5号法令颁布。一家银行的章程竟成为一项法律,由此也可以看出汇丰与其他银行的不同。从此,汇丰就像它的名称所显示的那样,在香港和中国内地同时谋求发展。在香港,1872年汇丰取代东方银行成为港英政府的往来银行。1886年港英政府一度出现财政困难,汇丰在东方银行尚在犹豫的时候迅速决定向港英提供10万元的贷款,进一步巩固了政府往来银行的地位。到19世纪80年代以后,汇丰已经担当起香港的中央银行的绝大部分职能:第一,它是主要的发钞银行。1931年汇丰的钞票发行额已经占香港各发钞银行总发行额的80%以上。1935年取消银本位制,以纸币作为单一通货,汇丰仍然保持着80%以上的发钞比例。第二,它是政府的银行。汇丰不仅是港英政府的往来银行,而且一再向港英提供贷款,成为港英的可透支出纳银行。第三,它是银行的银行。汇丰是全港银行业结算中心,当出现银行风潮的时侯,汇丰往往根据港英政府的指令为问题银行提供短期信贷,实际上担当了"最后贷款者"(last resort)的职能。第四,汇丰银行董事会主席历来是港英政府行政局成员,参与所有金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由于汇丰银行同时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它对香港经济金融状况的了解和在市民心目中的地位,是其他一切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正因为如此,汇丰历来被同业指为"享有最大特权","违背了自由竞争的原则"。加上汇丰从早期著名的银行家托马斯·杰克逊(Thomas Jackson ,1841-1915,旧译名昃臣,1876-1912曾三度任汇丰银行总经理)开始,就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而且不断更新。因此汇丰的市场占有率很快超过香港任何一家银行,成为香港实力最为雄厚的私营机构之一。在中国内地,汇丰以上海为中心,机构遍布旧中国的所有大中城市。利用人们在当时情况下认为洋银行"可靠"的心理,大量吸收存款,扩展业务。同时依靠汇丰的雄厚实力、不平等条约赋予英资的特权以及掌握中国海关大权长达半个世纪的英国人赫德(时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被称为"汇丰在华贷款的幕后策划者")的支持,取得对中国政府贷款的多项优先权。早在清政府时代,满清皇朝在1874年到1911年的38年内共借外债35笔,其中汇丰银行单独贷给20笔,与德华银行联合贷给2笔。汇丰的参与率达到63%。北洋政府时代,袁世凯在1912年向六国银团借款120万英镑,1913年以"善后大借款"名义借款2 500万英镑,共2 620万英镑。其中汇丰银行贷给781万英镑,占30%。国民政府时代,汇丰也多次向蒋介石政权以及一部分地方政府提供贷款。通过这些政治性贷款,汇丰不仅获得丰厚的收益,例如"善后大借款"的利率为年息五厘,这对于当时尚处在金币本位制时期的英镑来说,是难以想像的高利率。更重要的是,这些贷款附加着苛刻的政治、经济条件。例如1877年汇丰贷给清政府白银500万两,就是以全部海关关税为抵押。在此后很长期间内,汇丰都曾享有保管中国关税和盐税的特权。就这样,汇丰从19世纪80年代起逐渐在不同程度上控制了香港和旧中国的金融业,并且保持着对政治和整体经济的巨大影响力。由创建时一家500万元资本的中型银行,迅速扩展为机构众多,实力雄厚,拥有庞大资产和多家下属公司的大型金融财团。



本文摘自《香港经济史》


   香港经济史:公元前约4000--公元2000年
  香港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至今已有约六千年的历史,但有关香港经济史的论述则只散见于部分论文和书籍的少数章节中,各方面都希望有一部香港经济通史的专著问世。有鉴于此卢受采教授在其女儿卢冬青硕士的协助下历时三载数易其稿,终于完成了呈献在读者面前的这部《香港经济史》。本书史料丰富立论严谨,条理清楚文笔流畅。这部专著在时间跨度资料广度和理论深度方面,都尽可能符合详尽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可谓古今中外第一部香港经济通史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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