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参股(1)

2013-10-13 21:55:00

  中国的集装箱运输业务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1977年12月,中国远洋第一次购入第一艘集装箱船"平乡城"轮,当月公司的"丰城"、"盐城"两艘船试装了20只20呎的集装箱开往日本。1978年9月26日,中远开辟第一条中国上海港至澳大利亚悉尼港的集装箱班轮航线,"平乡城"轮起航,这是中国的第一条集装箱班轮航线。进入80年代,天津集装箱码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特区的集装箱码头相继投产,标志着中国集装箱运输的开启。1986年4月1日,中远公司集装箱管理处成立,对集装箱船舶开始实施现场管理。

  由李启元、麦伯良带领的59人团队经过3个月时间艰苦卓绝的奋斗,中集在1986年11月经营出现历史性转折,转产的钢结构件和法兰盘等产品打入了香港市场,实现首次赢利。与此同时,中国集装箱航运业务也开始对集装箱形成需求。1987年,王世桢邀请中国远洋集团参股中集,7月1日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参股,公司改组为三方合资企业。合资后中远和招商局各占股45%,丹麦宝隆占股10%,投资规模扩大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仍为300万美元。实际上,当时丹麦宝隆是招商和中远请求留下来的,主要是为了保留中外合资企业的身份,丹麦宝隆洋行具有优先选择权。1987年11月中集恢复集装箱生产,中远给予中集订单上的帮助,当年生产243个20呎的集装箱。

  中远的加入是中集发展历史上重要的转折点。在当时,中远的加入给处于困难期的中集注入了资金,同时来自中远的订单可以让中集进入正常的生产,从此,中集集装箱业务开始走上正轨。而对于中集长远发展来说,中远和招商两大国内股东持股比例一致,形成了两大股东的制衡机制,避免了"一股独大"的弊端。

  中国改革开放最大的成就不是引进技术,而是体制改革,引进现代企业制度。中国自开始企业上市以来,股份制公司制度的核心问题是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分别行使所有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西方发达国家已经证明,这种治理结构使得企业的决策更加科学,是企业长期发展的根基。

  "一股独大"本来不是中国特有的公司现象,只是因为一些企业没有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或者说企业的改制不彻底,"一股独大"所表现出来的问题要更加突出。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的就是形成政企分开,把国家作为国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权力同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所拥有的经营自主权加以适当分离。但实际上,中国企业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所有者缺位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基本上是"委托代理人",经理人不是通过职业经理人市场来选择而是由大股东指派,实际执行的都是大股东意志,从政企分开的角度来看,这种大股东指派的经理人实际并没有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初衷。另一类是通过创业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即是企业实际控制人。这样的结构使得"一股独大"成为中国上市公司不可避免的问题。

  资本市场本来是企业为业务发展所需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企业资产重组和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渠道,但中国的资本市场在整体设计的指导思想上存在较严重的偏差,在很大程度上股票市场不是追求资源最佳配置的场所,而是被赋予了如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等其他的职能,而且通过上市指标等行政手段对公司上市资格进行控制,致使2004年5月中小板开通前,中国实际上得到上市资格的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而民营企业的上市也很多是投资银行帮助企业创造条件实现达到"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套利的机会。

本文摘自《中集》


   中集于1980年诞生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蛇口,公司30年的发展见证了中国市场经济及改革开放后中国制造业和航运业务的成长过程。作为世界集装箱行业的领袖企业,公司在收购兼并、资源整合、制造体系建设和集团化管理上积累的经验开始在其他产品上“复制”,并将登机桥和专用车辆也做到了世界第一。《中集(可以复制的世界冠军)》通过回忆公司发展过程,追寻中集在30年成长过程中所代表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造业发展的共性与个性化特征,并试图通过中集过去30年成长的历程为6万多中集人留下一段系统的文字记忆。同时为和中集一样正在探寻中国制造业升级的企业提供一点思想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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